为进一步加强镇级预算管理,规范财政收支行为,促进镇村财务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在加强约束力、压缩“三公”经费的基础上,我镇今年实行“分线运作、逐月审批、逐月公开、收支平衡、经费包干使用”的财务管理体制。根据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2016年预算管理方案。
一、强化制度,健全管理
(一)加强领导和监督
1、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副组长,常务副镇长、纪委书记、财政所长为成员的预算领导小组,负责财政预决算管理,重大财经政策制定和重点项目、重点工程、重大开支的审批。机关日常财务管理由镇长负责。
2、成立由人大主席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纪委委员为成员的财务监督小组,负责整个财政财务监督管理,努力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二)严格支出管理
镇机关的财务收支统一由财政所归口管理,各线办在包干经费内自主使用,各项支出由经手人签字,主管初审签字,经财政所长审核事由的真实性,送镇长审批后方可报账。
每月15日为报账日,原则上当月发生的支出当月审批当月报账,无特殊情况不得跨月。超过一个月未批的支出一律不得再报批或报支。坚决做到“五不支”,即已预算但未履行报批程序的不支;超预算计划的不支;用途不清或无经办人签字的不支;发票不符合规定的不支;超期限未报账的不支。所有开支金额在 1000元以上(含1000元)一律实行转账支付。机关财务月余额不得超过1万元。
(三)严格票据管理
镇机关设票证管理员一名,固定资产管理员一名,资金会计一名,机关出纳一名,村账镇代理电算会计一名,村账镇代理资金会计一名,以上六个岗位由财政所归口管理。各办线指定报账员一名。办(所)财务收支统一使用财政票据,计生办、林业站、畜牧站等使用主管局收据的单位需先到票账管理员处登记,方可使用;食堂票据仅用于办公室负责接待的费用、会议用餐费用。各线办严禁使用自制票据和白条。机关财务严禁使用未经审查批准的娱乐场所、非定点采购商场购物大额票据和加油站票据。
(四)严格申报程序
1、机关所有办公低值易耗品实行定点采购,由办公室归口管理,各线办根据包干方案自主负责。
2、固定资产采购先到财政所填申报单,办公室根据实际需要,送镇长审批后方可执行。一万元以上采购原则上需经财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进入政府采购程序。
3、就餐(包括食堂及在外);谁接待谁结算报账,线办根据包干方案自行负责,其余大面由镇办公室负责接待。
4、各线办宣传打印制作费按包干方案自主负责,镇办公室打印费包干使用,办公室出具申请,由主任审核后,原则上在内部三明快印制作。
5、机关公务用车(除线办包干之外)需书记、镇长开具派车单,进行登记后才允许使用。未开派车通知单的,一律视为私用,财政不予列支。
(五)规范报账和现金使用制度
所有超过1000元的开支须由主管班子成员口头报告并以短信或书面形式说明事项向镇长申报,待回复批准后方可执行。原则上无特殊情况不允许干部职工借支公款。所有人员不得跨线领取福利。所有办线主任岗位津贴不重复实施,标准从高不从低。
此方案经 2016年 5月 20 日班子会通过后严格执行。
二、细化预算,严格执行
(一)收入预算:2346.8万元
1、县级部门预算上级补助收入:1217.02万元
2、体制结算收入:80万元
3、非税收入:1049.78万元;(其中土地出让收入:914.78万;林业返还:15万;社会抚养费征收:120万)
(二)支出预算:2346.8万元
1、上级补助收入经费预算:1217.02万元
2016年1月,加义镇人民政府共有人员数为196人,其中在职人员:机关40人;财政所14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所19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7人;水务管理站6人;林业工作站31人;规划建设管理站6人;民政事务管理所7人。离退休人员:机关33人;财政所1人;林业工作站4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1人。村官、三支一扶7人。
(1)基本工资支出:358.38万元
按2016年元月人事局核定的基本工资进行计算。其中:机关103.3万元;财政所29.96万元;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所41.43万元;农业技术推广中心68.82万元;水务管理站10.97万元;林业工作站78.36万元;规划建设管理站11.47万元;民政事务管理所14.07万元。
(2)津补贴及绩效工资:187.98万元
按津补贴标准进行计算,其中:机关 98.34万元;财政所29.48万元;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所13.98万元;农业技术推广中心16.51万元;水务管理站4.79万元;林业工作站14.03万元;规划建设管理站5.06万元;民政事务管理所5.79万元。
(3)年终奖金及绩效工资:150.05万元
按年初制定的考核方案计算,其中:机关8.61万元;财政所2.5万元;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所21.67万元;农业技术推广中心43.7万元;水务管理站6.06万元;林业工作站53.39万元;规划建设管理站6.36万元;民政事务管理所7.76万元。
(4)社会保障缴费:164.53万元
其中:机关50.67万元;财政所13.74万元;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所18.82万元;农业技术推广中心30.2万元;水务管理站5.11万;林业工作站34.1万元;规划建设管理站5.4万元;民政事务管理所6.49万元。
(5)预算内公用经费(商品服务支出一):131.52万元
1、办公费:11.77万元;
2、印刷费:6.32万元;
3、水费:2.45万元 ;
4、电费:4.45万元;
5、邮电费:3.3万元;
6、差旅费、13.39万元;
7、维修费:5.69万元;
8、会议费:18.32万元;
9、培训费:3.16万元;
10、公务接待费:17.65万元;
11、劳务费:2.2万元;
12、工会经费:6.35万元;
13、福利费:19.02万元;
1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45万元。
(6)预算内公用经费(商品服务支出二):32.89万元
1、住房公积金31.71万元,其中:机关10.33万元;财政所3万元;农业技术推广中心6.88万元;水务管理站1.1万元;林业工作站7.84万元;规划建设管理站1.15万元;民政事务管理所1.41万元。
2、离休津补贴(机关)1.18万元。
(7)预算内项目支出:191.67万元
1、均衡性公用经费:116.2万元
a、办公费:15万元;
b、印刷费:16万元;
c、水电费:4万元 ;
d、公务用车维护费:32.55万元;
e、维修费:4.3万元;
f、公务接待费:32.35万元;
g、会议费:12万元。
2、乡镇三馆免费开放配套经费:0.5万元
3、基层统计达标工作经费:0.5万元
4、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12.37万元
a、农村义务兵优待:7.22万元
b、其他农村社会救助:2.15万元
c、农业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万元
5、社会综合管理经费:28.18万元
6、乡镇工会团委妇联工作经费:6万元
7、五保供养配套经费:22.92万元
8、劳务派遣人员经费:5万元
本级政府收入经费预算:1129.78万元
(1)各村、线、办、站、所经费预算:684.78万元
1、分线包干经费(具体见方案):35.3万元。
2、干部全年工作考核3600元*123人:44.28万元
3、干部及部门节假日加班补助:16万元
4、村官、三支一扶补贴:7.5万元
5、偿还5%的债务:30万元
6、支付利息 :70万元
7、门卫工资:2万元
8、津补贴及奖金差额25.2万元,其中:民政事务管理所1.13万元;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所7.25万元;规划建设管理站0.94万元;农业技术推广中心6.7万元;林业工作站8.28万元;水务管理站0.9万元。
9、住房公积金差额:27.5万元
10、社保差额:18.7万元
11、林业工作经费(含制作宣传牌、扑火、生态保护等):25万元
12、村级端节、中秋、春节慰问:3.5万元;
13、村干部年终考核:10万元;
14、武装工作经费:2万元;
15、纪检监察经费:4万
16、防汛防灾经费:15万
17、综治维稳经费:10万
18、安全生产:18万
19、文化经费:5万
20、教育工作经费:5万元;
21、交通工作经费(含工班2万):4万元;
22、城管队工资:12万元;
23、协警工资:12万元;
24、全镇环境卫生投入开支:85.5万元;
25、交警二中队:2万元;
26、国土所(含临雇工1人):4.5万元;
27、长寿地税:2万元;
28、长寿执法中队:2万元;
29、长寿国税:2万元;
30、林业站经费补差:15万元;
31、派出所(补助经费4万、巡逻经费2万、奖励见义勇为2万):8万元;
32、畜牧站:4万元
33、食堂工资(含财政所食堂4.8万):6.8万元;
34、计生工作经费:120万元
35、公租房租赁费:6万元;
36、老年工作经费:4万
37、畜牧防疫经费:4万
38、工会经费(工资总额2%计提):17万
(2)项目已实施未付经费预算:375万元
1、县宏泰公司设计费(含城镇控制详规):40万元;
2、政通公租房工程款:80万元;
3、五星移民点安置工程款;40万元 ;
4、加义街道改造欠账:30万元;
5、加义敬老院欠工程款:(含门头改造):80万元
6、政府办公大楼欠工程款:30万元
7、中学廉租房欠工程款:20万元
8、泊头大桥联接线欠工程款:15万元
9、加咏线及集镇绿化:40万元
(3)办公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30万
1、公租房办公设备购置:20万
2、影剧院维修:10万元;
(4)预备金:40万元
三、公用支出管理制度
1、水电费
机关办公用水用电本着节约的原则,人去关水熄灯,费用由财政列支。
2、电话费
办公用电话据实报销
3、添置
凡添置各种办公财产(不含低值易耗品)必须先申报、审批后方可购买,大额支出按流程申报。所有购置资产在1000元以上的,必须到财政所国有资产管理员处领取固定资产添置表,由镇长审批,随同发票方可报销。
4、小车管理
办公室派车只允许用于救灾应急、检查、督查等公务活动,其余用车一律实行派车制。安全由车主自行负责。
5、公务接待费
严格执行县委(2014)3号文件精神,原则上来客在食堂就餐,接待按人数定菜数,不得浪费。一般来客原则上不超过30元/人。如遇一些特殊情况或食堂无法接受的情况下,需到餐馆就餐的,是主管领导能接待的由主管领导把握,在办所包干经费中列支,需要书记、镇长、人大主席出面接待的,由党政综合办负责安排,全年总额控制在预算计划以内。
6、会议费
按党政综合办通知召开的一般性村干部和部门负责人会议,每桌(9人)控制在150元以内;人大会、党代会每桌(9人)控制在220元以内。各线办(所)召开的专题性会议标准由办(所)自定,其会议费在包干经费中解决。
7、吊唁慰问
国家干部直系亲属去世吊唁费400元,退休干部本人400元,家属200元,村干部直系亲属去世吊唁费 200元,老党员去世200元。机关干部职工住院慰问费 400 元,村干部生病住院慰问费 200 元。
8、酒宴管理
严控人情应酬,减轻干部负担。严格按县委和县纪委有关文件规定,必须履行纪委申报手续。
9、机关在职干部职工、干部职工家属、内设站所5元/餐,其他人员8元/餐。
10、学习培训
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各种党校学习,其学杂费按70%报销,凭所取的文凭证、通知文件、发票报帐。县直各部门发文明确要求参加的工作性短训班其经费据实报销。干部学习期间一律不得公款慰问。
四、集体资产管理
1、集体资产实行登记表和台账分开管理,办公室负责实物的领取和登记表的审核,财政所负责资产台账的登记,登记表和台账要载明资产名称、型号、规格、数量、金额、保管人,反映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情况。
2、所有站所的房产证必须全部交财政所统一保管。
3、公共场所使用的物品由工勤人员保管,不得随意外借,特殊情况外借,需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并指定专人负责追还。
4、干部职工调离需做好资产交接手续。
5、由镇纪委牵头,办公室和财政所派人参加,每年组织资产清查不少于一次,核对账、表、实,发生短少,由使用人或保管人按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