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各位父老乡亲:
大家好!安全是幸福生活的基石,更是我们共同的心愿。为了让大家的生活更加平安、和谐,加义镇人民政府提醒大家注意以下安全事项,请各位乡亲仔细阅读,并相互转告。
一、自觉禁鞭,守护蓝天与安宁
为了减少火灾隐患、改善空气质量,请大家自觉遵守禁鞭规定,不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欢迎乡亲们相互监督、积极举报:
1.对举报非法生产、经营、运输(邮寄)、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经公安机关、应急管理部门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给予奖励。举报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的,综合考虑非法生产规模、危险程度等因素给予举报人1万元以上30万以下奖励;举报非法经营、运输(邮寄)、储存烟花爆竹的,综合考虑规模、危险程度等因素给予举报人100元以上3万元以下奖励。
2.举报电话:镇应急管理办:0730-6611085;镇派出所:0730-6611095
二、安全用电用火,防患于未“燃”
1.规范用电:不私拉乱接电线,不超负荷用电;老化线路、破损插座请及时更换。使用电暖器、电热毯等设备时远离被褥、衣物,人走断电。
2.谨慎用火:厨房用火不离人,定期清理灶台、烟道。柴草、秸秆等可燃物不要堆放在屋内或屋檐下。祭祀、吸烟后务必确保明火完全熄灭。
3.定期检查:建议家庭安装漏电保护器和燃气报警器。发现煤气泄漏,先关阀门、开窗通风,切忌开关电器或使用明火。
三、严防溺水,珍爱生命
1.看好孩子:请家长一定教育孩子,不私自到河塘、水库、沟渠边玩耍或游泳。
2.远离危险水域:不擅自在河道、水库等无安全设施的水域游泳、垂钓。暴雨后,注意避开积水路段和漫水桥。
3.科学施救:遇到他人溺水,千万不要盲目下水。应大声呼救,立即拨打110或119,同时利用竹竿、绳索等工具间接救援。
四、平安出行与日常防范
1.交通安全:农用车不载人,骑摩托车、电动车请佩戴头盔,饮酒后绝不驾车。
2.应急准备:家中可适量储备灭火器、防火毯等应急物品,熟悉至少两条逃生路线。
3.报警方式:遇到火情、溺水、突发意外等情况,第一时间拨打119、110或120。
乡亲们,安全无小事,平安靠大家。请您从自己做起,也提醒身边人,多一分小心,就少一分风险。让我们共同努力,把加义镇建设成一个更加安全、温暖、幸福的家园!
祝大家:阖家安康,万事顺遂!
平江县加义镇人民政府
2026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