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发〔2014〕14号
关于成立加义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
活动指导组的通知
各党支部:
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期间,派出9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指导组(以下简称指导组),在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指导组的工作职责是:(1)传达中央、省、市、县委和镇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有关精神及工作要求,督促抓好落实;(2)参加所指导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3)了解掌握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向所指导单位提供工作建议;(4)全程参与所指导单位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5)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发现和分析存在的问题,并督促解决;(6)及时向镇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反映情况,提出意见。
附:加义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指导组名单
2014年4月10日
加义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指导组名单
分 组 |
组 长 |
副组长 |
组 员 |
指导单位 |
第一组 |
杨正根 |
方诚明 |
喻媛桂(联络员) |
义口、姜年、三村、大青、光荣院、敬老院、陵园 |
第二组 |
王河生 |
黄江平 |
李 圆(联络员) |
高塅、思源、东南、加义社区、国土所、 房产所、徐家洞水库管理所、徐家洞电站 |
第三组 |
邱书荣 |
张佳兴 |
朱晓林(联络员) |
西燕、泊头、黄花、新裕、农技站、 畜牧站、喻杰电站 |
第四组 |
杨练军 |
鞠鲁湘 |
郑 宇(联络员) |
献钟、落古、潭湾、正义、 林业站、林业派出所 |
第五组 |
闵润龙 |
喻耀光 |
龚 斌(联络员) |
新江、泗洲、五星、焕新、 信用社、供销社、工商所 |
第六组 |
戴气宇 |
张国栋 |
余 谦(联络员) |
潘柳、谢江、练埠、梅塘、自来水公司、 肉食站 |
第七组 |
万德志 |
熊飞龙 |
彭吉林(联络员) |
大岩、小岩、连云、献钟社区、 供电所、献钟苗圃、连云林场、 |
第八组 |
罗美香 |
李著国 |
凌 云(联络员) |
横江、横许、杨邓、联合、 学区、卫生院、 |
第九组 |
杨高武 |
陈金维 |
吴 杰(联络员) |
东山、早仑、加义、永张、 行政派出所、加义森工林场 |
第十组 |
张欣生 |
向 武 |
朱莎莎(联络员) |
泉塘、丽江、坎塘、东南街社区、芦头、 芦头林场、邮政局、电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