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00/2014-15391
  • 发布机构:平江县政府
  • 生成日期:2014-08-13 00:00:00.0
  • 公开日期:2014-08-13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关于开展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来源:加义镇 2014-08-1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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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

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县文件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工作从2014年4月10日开始,2014年5月31日前基本完成。为扎实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结合我镇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深刻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

开展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的重要内容,也是我镇响应上级部署,狠抓落实,务求实效的重要体现。开展好“坚持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规范涉农收费和落实惠农富农政策为重点,坚决整治涉农领域侵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对建立健全惠农补贴和涉农收费监管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农民权益得到充分保障,确保减负惠农政策全面落实到位,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镇各部门,村(居)委会,务必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上,自查自纠,积极整改,以狠抓落实的自觉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认真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的主要任务

    整治工作要紧紧围绕“维护农户利益”不放,以“规范涉农收费、落实惠农补贴、保障土地权益”为重点,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确保减负惠农政策全面落实到位,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一)规范涉农收费行为。深入开展向农民、村级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各种乱收费行为治理。通过专项治理,取消违规收费项目,纠正超标准收费,撤销违规收费文件,清退违规收取的费用。

1.治理农村义务教育乱收费。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向学生收取补课费、校服费、试卷费、教育基金、向学生超标准收取伙食费、强制学生搭餐、强制学生购买教辅资料、学生期刊、学生保险等违规问题的治理工作。

2.治理农民建房乱收费。开展向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新建住房的农民收取耕地开垦费、测绘费和超标准收取办证费、代办服务费、罚款等违规问题的治理工作。

3.治理计划生育乱收费。开展以各种名义向农民收取赞助费、孕检罚款、借办理证件搭车收费、强制推销计生保险和药品等违规问题的治理工作

4.治理农网改造乱收费。开展在农网改造中向农民收取户表费,将抬杆、挖洞、拉线等费用的资金缺口转嫁给村组织和农民等违规问题的治理工作

5.治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向农民集资摊派。开展村内公益事业建设向农民集资摊派、一事一议项目超范围、超标准向农民筹劳、新增村级负债等违规问题的治理工作

6.治理向村级组织转嫁负担行为。开展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计划生育、农网改造、中小学教育等部门单位和乡镇站所向村级组织转嫁负担等违规问题的治理工作。

7.治理其他涉农乱收费。(1)开展结婚登记搭车收费,强制收取照相费等违规收费问题的治理。(2)开展办理户口和身份证超标准收费的治理。(3)开展农机购置补贴中收取管理费的治理。

(二)落实惠农补贴政策。认真落实中央和省165项惠农补贴,重点抓好种粮补贴、退耕还林和生态公益林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移民后扶补助、民政类补贴、危房改造补贴、农村劳动力培训补助、农村低保等的发放,确保及时、足额到位。

1.加大惠农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宣传惠农政策。继续向农户发放《农民负担与补贴监督卡》、《致农民朋友的公开信》 等宣传资料

2.加大惠农补贴发放的规范管理力度。 ( 1)做好补贴基础数据的采集和核实,确保数据采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2)做好补贴资金的拨付与管理,确保及时、安全、高效。(3)搞好补贴资金发放,确保打卡规范、发放及时。不得向农户搭售商品和强制农民办理信用卡并收取年费。

3.加大补贴政策落实的督促检查力度。加强对落实各项惠农补贴政策的日常监督检查。对各项惠农补贴资金进行审计。严肃查处滞留、截留、抵扣、挪用、套取惠农补贴等违纪违规行为。

(三)保障农民土地权益。切实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使用权、收益权和分配权等。

1.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坚持长久不变,土地流转坚持依法、自愿、有偿,不得搞强迫命令。继续关注诸如“出嫁女”、“入赘郎”、外迁户、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土地承包权益维护。

2.维护好土地征收中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分配好土地城镇化产生的增值收益。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解决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问题。

3.维护好集体收益分配权。加快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村集体资产产权确认。完善村级民主制度和财务公开制度。确保农村集体收益权益的合理分配。

(四)督促各项监管制度落实。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明确要求的各项农民负责监督管理制度。

1.落实惠农补贴和涉农收费公开公示制。及时更新公示内容、创新公示形式,提高收费透明度,接受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2.落实农民负担收费文件审核制。各级有关部门出台涉及农民负担的政策文件必须会签同级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管部门。

3.落实惠农补贴发放备案制。各惠农补贴主管部门要在规定时限内将惠农补贴发放情况报同级减负、纠风部门备案。

4.落实惠农补贴发放“一卡通”制。进一步扩大惠农补贴“一卡通”制。除了灾情补助、紧急事件救助和节假日慰问等临时性补贴外,其它经常性、固定性的惠农补贴项目尽量纳入“一卡通”发放。

5.落实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加大对违反减负惠农政策问题的责任追究力度,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和责任领导的责任。

6.落实农民负担工作“一票否决”制。对于减负惠农政策严重走偏,问题比较突出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7.落实农民负担与补贴监督卡制。认真填写、及时发放省统一印制的《农民负担与补贴监督卡》。

8.落实村级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村级报刊公费订阅不超过限额标准。积极推行党报党刊由地方财政统一征订,非党报党刊征订实行“谁订阅谁出钱、谁摊派谁赠阅”的做法。

(五)认真做好涉农利益信访工作。热情接待,及时处理农民群众反映的侵害涉农利益问题。 

1.完善《县减负办信访工作制度》。明确信访工作职责,规范信访工作程序,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和效率。

2.拓宽信访渠道,创新诉求平台。设置涉农信访接待室,直接受理农民信访。

3.及时处理涉及农民利益信访。搞好信访登记,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处理到位,对于问题性质严重、因久拖不决导致群众反复上访等重点信访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扎实抓好专项整治工作的关键环节

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从2014年4月10日开始,到5月31日基本完成。各部门、村(居)委会要在党委政府统一部署下,坚持问题导向,自查自纠,将整改落实贯穿始终,切实维护农户利益。

1.查找问题。各部门开展全面排查,自查面要达到100%。镇专项整治办公室将对各部门排查情况进行督查,督查面不低于50%。

2.认真整改。各部门要对排查出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整改时间:5月20日-5月31日。凡违规收费文件一律撤销,违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违规收取的费用一律退还。没有发放的惠农补贴一律补发,虚报套取的惠农补贴一律上缴财政。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建章立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尤其是带有普遍性重复性的问题,深入研究分析,建立科学、有效的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