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阳乡2016年财政预算实施方案
2016年财政预算总体方案,以新修订的《预算法》、《湖南省乡镇财政管理条例》和《平江县关于进一步调整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的意见》为指导,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行预算标准化;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突出从严从紧,狠抓厉行节约,严格“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严格预算约束,规范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收支平衡,做到科学、规范、公正、公开,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强化制度,健全管理
1、加强领导和监督
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任副组长、纪委书记、财政所长等为成员的财经领导小组,负责财政预决算管理,重大财经政策制定和重点项目、重点工程、重大开支的审批,机关日常财务管理由乡长负责。同时成立由人大主席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监察室主任及纪委委员为成员的财务监督小组,负责整个财政财务监督管理,努力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2、严格收入管理
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坚持日清月结,不得截留收入或私设小金库,也不得用收入直接办理支出,保证做到预算管理、应收尽收,及时将各项收入解缴乡财政所结算专户。乡机关、各办线收到财政拨入款项,严格按财政批复内容进行管理,以保证资金使用与申请拨款用途一致。
3、严格支出管理
乡机关、各办线的经费支出统一由财政所归口管理,经费报销时统一由财政所所长袁集成审查后报乡长签字,同时由机关、各办报账员建立收支台账。所有报销凭证必须有经办人、审核人、审批人三要素齐全、凡报销凭证不符合规定的,机关财务拒绝办理。
4、严格票据管理。
机关、办(线)财务收支统一使用财政票据,计生办、林业站领取的非税票据需加盖财政所公章,方可使用;食堂票据仅用于由办公室负责接待的费用、会议用餐费用;各线办严禁使用自制票据和白条。
5、规范报账和现金使用制度。所有超过1000元的开支必须出具书面申请,报乡长审阅,待回复批准后方可执行;报销时一律实行实名制(在哪里消费转账到哪里)转账支付或公务消费卡结算,不实行现金结算,机关财务月余额不得超过1万元。
二、细化预算,严格执行
(一)收入预算:上级补助收入1394.01万元
(二)支出预算:1394.01万元
基本支出共计:1218.08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共 171人,1068.46万元
2016年1月,三阳乡共有人员数为171人,其中行政48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21人、水务管理站7人、林业工作站23人、社会保障和民政事务管理站15人、规划管理站19人、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所26人、财政所12人。
(1)基本工资:455.59万元
按2016年元月人事局核定的基本工资进行计算。其中行政139.98万元、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63.95万元、水务管理站16.97万元、林业工作站63.81万元、社会保障和民政事务管理站31.8万元、规划管理站45.81万元、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所60.82万元、财政所32.45万元。
(2)津补贴:373.72万元
按县规定的津补贴标准进行计算,其中行政121.76万元、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45.84万元、水务管理站14.38万元、林业工作站48.18万元、社会保障和民政事务管理站30.19万元、规划管理站35.57万元、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所49.24万元、财政所28.56万元。
(3)年终一次性奖金:32.9万元
按元月份基本资进行计算,其中行政11.67万元、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5.33万元、水务管理站1.41万元、林业工作站5.32万元、社会保障和民政事务管理站2.65万元、规划管理站3.82万元、财政所2.7万元。
(4)社会保障缴费:206.25万元
按县规定标准进行缴费,其中行政67.17万元、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27.47万元、水务管理站7.66万元、林业工作站27.55万元、社会保障和民政事务管理站15.06元、规划管理站20.27万元、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所26.97万元、财政所14.1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住房公积金:39.48万元
住房公积金按全年基本工资和全年津补贴之和剩以5%计算共计45.56万元,其中行政14万元、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6.4万元、水务管理站1.7万元、林业工作站6.38万元、社会保障和民政事务管理站3.18万元、规划建设管理站4.58万元、财政所3.24万元。
3、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10.14万元。
专项支出共计175.93万元
1、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64.2万元。
其中基层统计达标工作经费0.5万元,均衡性公用经费95.4万元,社会综合管理经费36.42万元,五保供养配套经费23.88万元,乡镇工会团委妇联工作经费6万元,乡镇免费开放配套经费0.5万元发,借调人员经费1.5万元。
2、专项对个人家庭的补助预算:11.73万元。其中义务兵优待9.58万元,其他农村生活救济2.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