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00/2014-15081
  • 发布机构:平江县政府
  • 生成日期:2014-04-22 00:00:00.0
  • 公开日期:2014-04-2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关于印发《三阳乡2014年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

来源:三阳乡 2014-04-2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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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财经秩序,严明财经纪律,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高效廉洁型机关,依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制度,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公务接待

1、接待程序

有接待任务时,先报告党政综合办,由党政办开具派餐单,注明接待对象、接待事由、接待地点等具体事项,交由主管领导审批,签字盖章后凭派餐单进行接待。

2、接待地点

来客就餐原则上一律安排在机关食堂进行,陪同人员按对口业务线人员参加,一般不得超过三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外出接待用餐,必须由分管领导报经书记、乡长同意,严格控制陪客人数。干部因工作误餐需外出就餐的,必须报主管领导同意。

3、接待标准

工作会议餐每桌130元,接待餐每桌160-260元。特殊来客需要提高标准,由办公室请示书记乡长确定。村干部及群众来乡办事和乡干部职工一同就餐,伙食费由乡财政负责。外出就餐按25元/人标准用餐,开具发票后连同用餐明细按报账程序进行报销。在外用餐严禁签单,一律现金结算。

二、公务用车

1、用车范围

  1. 全乡范围内所发生的临时性、突发性事件,主要包括接访处访、防汛救灾、森林防火、群体性突发事件等;
  2. 到省市及外县外乡镇开会等未统一安排坐车的公务性活动;
  3. 全乡范围内日常性工作不得派车。

2、用车标准

  1. 三阳-长沙、岳阳:400元/次;
  2. 其他派车:按里程计价,1元/公里;
  3. 环境整治、矿山巡逻、控建拆违、工作督查用车实行“定人定车”,每月按行车总里程的60%予以补助;

3、用车程序

  1. 实行公务用车报告制度,严格执行派车手续,用车报主管机关负责人批准,再由党政办开具派车单,一事一单,加盖办公室公章;
  2. 除防汛救灾,制止群体性事件等紧急情况可先报告主管领导,事后3天内补办有关手续。
  3. 出车人每月度凭运费发票和办公室开具的派车单方可报销运费。任何人不能私自调车,否则费用自理。

三、干部加班

1、补助标准

  1. 因工作需要加班的,休息日白天加班,补助60元/天;晚上加班,补助40元/晚;法定节假日加班,按以上补助标准的3倍计算。
  2. 节假日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按要求做好了值班工作的,每人每天补助100元。
  3. 干部参加防汛、森林扑火、突发事故处理的每次补助50元。

2、发放程序

  1. 干部职工因工作需要加班的,需提前报告主管领导,按要求登记在册,注明加班人员、加班时间、加班事由等具体情况;
  2. 各办每周一,将上周干部加班情况由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交党政办汇总;
  3. 各办报账员按补助标准造表到财政所逐月结算一次。

四、项目建设

1、工作经费

单个项目工作经费实行包干,按每个项目征地拆迁总费用的1.2%预算到各个项目。

2、主要用途

单个项目的工作经费仅限使用于项目推进所需的加班补助、临时就餐开支、公务用车补助,其使用标准按照机关大面工作经费标准执行。

3、审批程序

项目工作经费实行指挥长负责制,由项目办安排一名专职报帐人员,项目启动先拨付30%经费,然后随项目进度拨付,每月由项目办主任审核,指挥长签字后进行报帐。

五、办村工作

按村安排每村工作经费6000元;年终考核一类型村再奖励6000元,二类型村奖励4000元,黄牌警告和否决村取消奖励。

六、站所管理

乡农技推广中心、林业站、规划建管站、水务管理站、民政事务站不再实行经费包干制度,一律按照乡财务制度标准开支接待、用车、加班等工作经费,由乡长一支笔审批报账。

七、相关说明

1、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加班补助等费用每月一汇总,每月一结算,每月一公示,公示到人到事,接受全体干部职工与群众的监督。

2、各办支出实行主管负责制,分管班子成员对本线费用负责审核,支出费用必须有具体经办人,主管审核证明方可交乡长审批。

3、各办、站、所、中心只能安排一名报帐员,所有人员的开支费用只能由报帐员进行报帐。

4、各办费用每月报帐一次,截止到该月25日,每月最后一周为乡长集中审批时间,逾期不予报销,其支出费用全部自理。

5、新增重大工作任务,其经费由班子会集体研究确定。

6、其他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及原有制度执行。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