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00/2013-14640
  • 发布机构:平江县政府
  • 生成日期:2013-09-12 00:00:00.0
  • 公开日期:2013-09-1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安全无小事——童市镇积极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来源:童市镇 2013-09-1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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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近期高温晴热天气影响,又值暑假期间,抗旱抽水用电、森林防火、校车安全、烟花鞭炮等安全问题明显,童市镇积极开展各项工作,防患于未然,确保民生安全。
    一、保障森林防火安全
入夏以来,我市森林防火形势严峻,童市镇根据防火指挥部的工作要求,积极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2013年8月8日至9日,该镇启动两台森林防火宣传车深入全镇27个村(居)委会,向群众宣讲安全用火和扑火人员紧急避险常识,通过《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要求野外用火做到“五不烧”和“十不准”,将防火意识深入人心。全体林业中心干部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随时掌握辖区林火信息动态,及时反馈火情热点信息,确保森林安全。至今,童市镇未发生一起森林火灾。
    二、保障抽水用电安全
当前正值抗旱救灾关键时期,根据供电部门近日组织开展的抽水用电安全检查情况反馈,发现一些农户抽水用电存在私拉、乱挂接电,无表用电现象,极不规范,存在极大安全隐患。该镇下发了《关于加强抗旱期间农业抽水灌溉安全用电的紧急通知》,要求各村(居)委会立即对全村(居)抗旱抽水灌溉情况进行一次彻底排查,大力做好安全用电宣传教育工作,落实抗旱用电保护措施,做好群众安全用电教育,切实消除事故隐患,保证抗旱安全用电,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抗旱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三、保障校园用车安全
童市镇制定了《童市镇规范幼儿园用车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在8月31日之前,将现有车辆接送幼儿,改为以家长接送为主体,以现有农村客运车辆为辅助,形成新的接送学生机制,彻底解决接送幼儿上下学的安全问题。达到一个标准,即:童市镇范围之内,只允许国标校车上路接送幼儿,其余车辆一律禁止接送幼儿。并对各幼儿园下达了《童市镇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幼儿园用车告知书》和《童市镇XX幼儿园停止使用非国标校车接送学生承诺书》,积极做好校园安全工作。
    四、保障烟花鞭炮安全
童市镇在全镇范围内对违规危险烟花鞭炮经营户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大排除工作,通过召开户主会,讲好政策,对违规经营户一律进行限期整改,消除隐患。要求群众在购买烟花爆竹时,必须去证照齐全和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经营单位购买,燃放烟花爆竹时要注意周围环境安全,以防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不必要的人员伤亡和财物损失。

(文章来源:童市镇  曾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