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00/2013-14614
  • 发布机构:平江县政府
  • 生成日期:2013-05-31 00:00:00.0
  • 公开日期:2013-05-3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

来源:童市镇 2013-05-3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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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 通知
 
各村(居)、各部门:
2013年春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营造整洁优美的城乡环境,确保全镇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根据上级通知要求和县委、县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现就做好春节期间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扎实做好春节期间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城乡环境卫生质量代表着乡镇品位,反映着乡镇文明程度。各村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按照职责职能,全力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居委会要加大集镇责任区域内的环境卫生保洁力度,组织环卫所加强清扫保洁力量,延长保洁时间,对集镇主要道路实行全日无空时保洁、定时定点收集垃圾,及时收集、清扫、清运生活垃圾和特定时间燃放鞭炮产生的垃圾,确保日产日清;加大建筑垃圾管理力度,严查乱倾乱倒、抛撒滴漏污染路面等行为;组织城管队加强集镇主干街道的交通秩序、年货市场秩序的管理;及时督促、指导相关居民小区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城建办要加快集镇道路拓宽工程的进度,及时清除建筑废弃物和各类垃圾,并增设临时垃圾中转站的围挡,防止垃圾二次污染。
各村要组织专职保洁队伍,对责任区域特别是对主干道实行常态化清扫保洁管理,确保路面干净整洁,道路沿线可视范围内无积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漂浮物、杂物等;要及时清理燃放鞭炮产生的垃圾,垃圾收集斗(箱)的垃圾要及时进行清运;各村要利用春节乡友回家契机,以宣传标语、走访、劝导等形式积极做好城乡环境整治工作的宣传;各村要从 2013年度的城乡环境整治工作经费中抽取1000元专门用于日常专人保洁。
二、要积极营造新春佳节的良好氛围
良好的节日氛围有利于凝聚人气、增添喜气,有利于增强群众对家乡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春节期间,驻集镇各部门要采取悬挂灯笼、插放彩旗、设置标语展牌等多种形式,努力营造喜庆、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供电所要确保集镇主干街道的亮化。
年末岁尾,各项工作千头万绪。各村各部门务必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认识做好春节期间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加快工作进度,切实抓好上述各项工作的落实。对于各项工作开展情况,镇党委、政府将在春节前(元月 31号)后(2月17日)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发现问题,限时整改。整改通报情况将作为2013年一季度奖惩考核依据。
 

                                                                                   二〇一三年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