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00/2014-14661
  • 发布机构:平江县政府
  • 生成日期:2014-03-06 00:00:00.0
  • 公开日期:2014-03-06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童市镇关于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童市镇 2014-03-06 00:00
| | | |

各村(居)委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病应急条例》和上级关于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的规定,确保完成和实现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工作任务和目标,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由各村(居)委会对本村辖区内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支部书记、村主任为动物防疫工作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并将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工作纳入村级目标考核管理,与各项下拨经费挂钩,请各村(居)委会积极配合政府畜牧工作。防疫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春防从3月10日开始——4月20日全部结束。

 

201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