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寿镇人民政府对太平村雷公咀组全部土地征收时,对吴早生、吴福生、吴峰、吴生瑞、吴前瑞五户规划在本组地段每户8米排面国有划拨土地宅基地,原在长寿大道购买地基时所优惠的购地款返还给长寿镇人民政府;方金娥、方铁军、方水英三户在本组地段安置排面每户4米;吴未知、吴术知兄弟,吴庆、吴芳兄弟,吴桂明、吴许根兄弟三户在本组地段安置排面每户8米;林多兰、吴育生二户在本组地段安置排面每户8米,安置用地按太平路安置用地办法执行。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