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为加强对全长寿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余刚要同志为组长、方仁良同志为副组长,以及余振兴、吴都生同志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全长寿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确定办公室是全长寿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长寿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定了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负责做好政府网站建设维护、信息发布、网上依申请公开等相关工作,长寿镇纪委协同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行政检查。
(二)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已制定了以下相关工作机制: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二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各个环节的流程、时限等具体要求。三是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对公开和不公开的政府信息界定作出规定,确定审查程序、责任、追究办法等。四是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季报制度和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季报和年报作出具体的要求。同时,起草制定了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及新闻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责任追究、培训等办法。
(三)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落实到位。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坚持定期对各村集中公开和分别公开信息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效果、群众满意度、群众意见和投诉处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让各村及时了解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采取措施改进工作。我长寿镇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指导,坚决纠正违反《条例》的行为,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全面、真实,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及年度目标的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1、主动公开信息数。我长寿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我长寿镇在2015年度共计主动公开的信息有431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情况。我长寿镇2015年公开目录(含指南、目录、补充公开)公开信息431条,其中:机构信息2条、政策文件30条、规划计划3条、人事信息2条、财政信息28条、公告公示38条,工作动态的信息260条、他信息68条。
3、重点公开内容。长寿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职责和法定程序重点公开了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政务活动情况、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情况、政府机构和人事管理情况、本地新闻、工作动态、法规公文、计划总结、其他信息。按要求公开了长寿镇201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201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
1、政府网站。政府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通过平江县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系统”,可以查阅全长寿镇的公开指南和目录以及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同时还可以浏览政府公示公告。
2、便民服务中心。在便民服务中心的办事窗口,全面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和社会服务事项信息,包括行政审批事项的设定依据、办事程序、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投诉联系等方面的信息,提供了全长寿镇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状态、结果实时查询。
3、长寿镇、村公示栏。设置标准化村务公开栏,对长寿镇个村村务公开栏进行集中公开和分别公开。集中公开主要是指长寿镇统一印发资料,如:上级部门文件、就业信息、村级财务、粮食补贴等,分别公开主要是指各村财务、事务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情况。我长寿镇2015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二)申请处理情况。我长寿镇2015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0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长寿镇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发生。
五、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及经费情况
(一)机构人员情况。长寿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数量为1个,具体工作人员为6人,其中专职人员3名,兼职人员3名。
(二)经费情况。长寿镇去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总数为3万元。其中购买设备设施为1万元、资料印刷为1万元、业务培训为8000元,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为2000元。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2015年我镇在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遇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认为信息公开的越多、越全面,做事就越被动。二是部分信息公开尺度难以把握。《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除了法律规定保密的之外,其他信息一律公开。但如会议纪要、人事问题、稳定问题等,哪些不能公开,哪些不利于安全稳定,在理论上无法简单界定,特别是在社会转型期,各种矛盾凸显的形势下,二者之间的界限更难区分。三是部分信息公开存在流于形式的现象。一些信息形式上公开多,回避了一些实质性问题;结果公开多,过程公开少;原则方面公开多,具体内容公开少。四是单位信息员变动过于频繁,人员培训难度大,信息员素质参差不齐。
改进措施:一是建立常抓不懈的制度,二是完善载体,畅通公开渠道,三是加强对信息员的培训。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政府工作部门、乡(镇)政府产生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为不完全统计数目。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
附表:
指 标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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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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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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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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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 |
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
|
件
|
0
|
其中:1.在办
|
件
|
0
|
2.办结
|
件
|
0
|
其中:1.同意提供
|
件
|
0
|
2.拒绝提供
|
件
|
0
|
其中:1.信息不存在
|
件
|
0
|
2.信息涉密
|
件
|
0
|
3.信息描述不清
|
件
|
0
|
4.超出合理需要
|
件
|
0
|
5.第三方不同意
|
件
|
0
|
6.其他
|
件
|
0
|
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数
|
件
|
3
|
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受理查询数
|
件
|
19
|
政府信息咨询数
|
件
|
19
|
其中:1.公开电话
|
件
|
23
|
2.服务窗口
|
件
|
55
|
3.网络信箱(论坛)
|
件
|
3
|
4.其他
|
件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行政诉讼数
|
件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