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员会、镇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县委、县政府文件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南江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 明(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刘献军(党委委员、政协联络办主任)
刘晓春(人大副主席)
成 员:李光明(国土所所长)
余照兴(国土城镇线主任)
王 彪(建管站站长)
国土城镇线所有工作人员
国土所所有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光明同志兼任,联系电话: 0730-6561313。
附:南江镇山洪地质灾害应急分队成员名单
中共南江镇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