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中央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对财政扶贫资金监管力度,保障扶贫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根据平财监【2017】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财政扶贫落实为目标,着眼维护好、实现好贫困农民的根本利益,着力解决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财政扶贫资金安全、规范、有效的长效运行机制。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财政扶贫资金监管力度,保障扶贫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特成立“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张创国担任组长,江虹、向平伟担任副组长,邓鑫、张文、叶春晖、魏云、王彪、王辽、邹洁挺、欧阳勇、陈卫民、湛伟龙、赵希希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王彪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检查内容
本次重点检查内容为2015-2016年度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含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贫困革命老区扶贫开发部分),以及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情况。如发现重要违法违规线索,可追溯至以前年度并延伸到其他财政专项资金。
中央财政扶贫资金(含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贫困革命老区扶贫开发部分)检查重点为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主要包括:资金分配和拨付,项目确定是否符合政策和程序,资金使用是否存在挪用、截留、滞留、贪污等现象;项目申报是否存在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
四、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将采取单位自查自纠、领导小组督查等方式进行,检查分为三个阶段:
1、动员部署(2017年3月30日至3月31日)。我镇专门组织召开专项检查工作部署会议,成立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工作实施方案,在全镇范围内部署专项检查工作。
2、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4月1日至4月8日)。按照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的范围、内容和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清理2015-2016年财政扶贫资金项目,认真排查解决新问题,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对以前年度监督检查和审计发现的问题,要逐项核查整改落实情况。同时,认真填报检查情况表,做到不重复、不遗漏,确保内容全面,数据准确。在4月8日前领导小组要将自查自纠情况形成工作总结和并将相关表格填好。
3、重点检查阶段(2017年4月9日至4月15日)。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将于4月9日开始组织对乡镇进行检查。
4、整改总结阶段(2017年4月16日至4月30日)。镇领导小组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重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分析原因,制订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目标并建立健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和财扶项目管理的各项制度。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村要充分认识开展扶贫专项资金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2、坚持问题导向。检查工作要以问题为导向,把解决好扶贫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的问题作为行动的唯一标准,将边查边改贯穿始终,促进深层次问题的整改。
3、严肃检查纪律。各部门、各村要认真配合县检查组和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好这项工作,深入发现本部门、本村存在的各种问题。对于要坚持依法检查,加强内部控制,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对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瞒报漏报等顶风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南江镇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