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政发﹝2015﹞26号
关于印发《南江镇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村(居)委会、部门单位:
经研究,现将《南江镇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抓好落实。
南江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为解决涉农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完善涉农资金管理长效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根据中央、省市统一部署和《平江县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南江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保障资金管理使用安全和效益为重点,堵住漏洞,健全体制机制,完善政策制度,提高涉农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绩效,促进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地生根,加快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步伐。
二、主要任务和内容
(一)整治检查范围:2013-2014年度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涉农方面的资金;2010年以来财政和审计部门对涉农资金的各种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和处理情况。
(二)整治检查内容:
1.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
2.基层干部冒领、私分农民补贴资金和补偿款;
3.项目申报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
4.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
5.违反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管理规定;
6.未按要求拨付资金,滞留、延压项目资金;
7.未按规定时间启动项目,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8.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内容、地点;
9.其他违法违规违纪问题。
三、专项整治行动的部署与安排
专项整治活动由南江镇涉农资金专项整治小组负责指导、调度,南江镇财政所、经管站负责协助,各涉农部门单位全力配合。时间从4月份开始,10月份结束,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工作(2015年4月1日-2015年4月8日)
1、成立机构,明确责任。南江镇党委、政府成立涉农专项资金整治领导小组,李明同志任组长,钟武纲、罗壮军、张文等同志任副组长,张标坚、魏云、李光明、陈炳农、黎铁强、姚小奇、李国辉、邓平江、罗燎辉、陈卫民同志为成员,下设涉农整治办公室,办公地点为南江财政所。
2、召开动员会议,统一安排部署。镇上4月8日召开专项整治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全镇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各部门单位安排分解具体整治工作,开展自查自纠。
(二)自查自纠(2015年4月10日-2015年4月30日)
1、南江镇涉农整治办按县局要求,将2013-2014年六个大类、99个小项按资金名称、建设内容、实施地点或对象等内容制定表格,厘出清单。
2、南江镇财政所与各涉农部门及村级单位分年度、分项目核对专项资金,做到金额“零差错”。
3、开展自查。检查惠农补贴是否按国家政策执行,项目资金数量、实施内容、账务支出等内容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如有出入,涉农整治办要列出问题清单,列入整改自纠范围。
4、积极自纠。各涉农部门及村级单位根据自查问题清单,逐项纠正到位并上报财政局。
(三)准备资料,全面迎检,积极整改(2015年5月4日-2015年6月30日)
1、南江镇涉农整治领导小组对自查、部门检查、县级督查出来的问题,来一次全面“回头看”,查漏补缺,整改到位。
2、对以前财政、审计、减负、纪检发现的问题,此次整治未处理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3、认真做好迎省检、国检准备工作。涉农整治办要制订整治实施方案,整理各项财务资料,填写好自查自纠表格,整改总结及汇报材料等,抓好本镇检查情况的落实,同时积极配合县涉农领导小组对我镇的重点检查。
(四)完善管理、建章立制(2015年7月1日-2015年7月31日)
各涉农部门要对本次专项整治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逐一整改到位,对清理出来的农村基层违法违纪案件要严肃查处到位,并针对村级管理中存在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剖析原因,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到位。
(五)、全面总结阶段(2015年8月31日前)。镇党委政府要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认真分析当前涉农资金管理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总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中的做法和成效,同时提出改进和加强涉农资金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涉农部门要把这项专项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各级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二)接受群众监督。涉农办设立举报电话:0730-6568909,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确保群众投诉落到实处。
(三)严肃财经纪律,讲求工作实效。各职能办公室要严肃财经纪律,以解决好实际问题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的唯一标准,务求取得实效。对一些典型案例,要注意收集原始证据和资料,必要时可延伸检查。
(四)加强宣传指导,做好信息交流。各业务人员要及时收集、整理专项清查工作的有关情况和信息,并报镇涉农资金专项整治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