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0/2021-1882639
  • 发布机构:南江镇
  • 生成日期:2021-07-30 08:58:38.0
  • 公开日期:2021-07-3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关于从快从严抓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南江镇 2021-07-30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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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委会、各部门:

近期,我省张家界、湘西州、常德出现与成都、大连、泗阳等地确诊病例的关联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密切接触者,7月29日长沙宁乡发现一例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阳性患者,国内疫情出现多点散发,国际疫情持续高发,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人物同防”的任务十分艰巨。根据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平突发公卫指令〔2021〕10号规定,结合我镇疫情防控实际,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压实

1.镇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组织领导,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工作。

2.各村(居)委会要成立防控应急专班,支部书记为各村(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坚守岗位,严格落实“四早”要求,对属地严格执行网格化管理,实行划片包组管理,分楼栋设立管理负责人,建立管理人员台账,做到快速响应、科学应对、高效处置。

2.镇成立防控宣传和监督工作队,由赵宋鑫任队长,龙武、李楠、何宝国为成员,负责集镇范围内各商铺防控措施落实宣传和监督。

3.卫生院要制订应急预案,针对突发情况处置要进行预演,确保不出现防控漏洞。

4.镇督查室要加强督查,镇纪委要加强执纪监督,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对履职不到位的要严肃追责。

5.镇卫健办、镇宣传办要强化宣传引导,及时准确发布疫情信息和有关情况,教育引导群众理性看待疫情,防止恐慌,不断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切实凝聚起战胜疫情的强大合力。

二、抓好人员排查管控    

各村(居)委会要根据属地管理、就地处置的原则,加派人手,对推送涉疫的通信大数据信息及时组织核查和处置,严格按规定落实入境来平人员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平人员的规范健康监测和管控,严格管理红黄卡对象、疑似患者、密切接触人员等重点对象。

三、严控各类聚集活动

各村(居)委会要严格执行防控要求,一律暂停举办大规模聚集性活动,要尽量精简和压缩大型会议,确有必要召开的,要严格控制数量和规模,参加人数超过150人以上的须报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严禁邀请境外及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参加聚集性活动。严控“升学宴”、“谢师宴”等宴请活动,提倡婚丧喜宴简办缓办。

四、强化公共场所管理

即日起,全镇范围内进入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单位、车站、景区景点、歌厅影院、网吧、图书馆、医疗机构、学校、政务大厅等公共场所,一律查验电子健康码、行程码和新冠疫苗接种情况,凡未佩戴口罩人员不准进入,测体温必须做到一个不漏,对健康码红、黄码人员和体温异常人员要立即报告所在地村(居)委会或镇防疫指挥部。对健康码红、黄码人员和体温异常人员故意隐瞒情况、不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造成疫情传播或扩散的,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五、加强发热病人管理

严格落实《关于严格规范发热病人管理的指令》(平突发公卫指令[2021] 1号),继续执行发热病人定点就医制度。未设置发热门诊或发热诊室的,特别是民营医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医疗机构在应急响应期内禁止接诊发热病人,一旦发现宣传不到位、私自接诊的,由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依法从严处理。零售药店对购买药品用于治疗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的人员(包括代购者),应详细做好所述发热、咳嗽患者的登记并及时反馈上报。一旦发现零售药店知情不报的,由纪检监察、公安、市场监督、医保等部门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一律依纪依法对相关责任人从严处理。

六、力推新冠疫苗接种

各村(居)委会要继续通过包组入户、微信、电话单独沟通等方式进行全面排查,建立疫苗接种台账。大力宣传督促群众接种疫苗,严格实施“逐户消号制”,一户一户落实到位。全镇所有机关事业单位的公职、临聘、物业、勤杂等人员接种率需达100% (除有禁忌者外)。要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共产党员示范带动作用,宣传引导家属、亲朋、邻居及广大市民尽快完成疫苗接种。

七、加强防控物资储备

各村(居)委会、各部门要清点现有库存口罩、酒精、消毒液、体温计等防疫物资。确保库存物资能满足使用一个月的防控要求。对物资不足的要迅速补充,严格管理。

 

南江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