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09/2024-2239035
  • 发布机构:石牛寨镇
  • 生成日期:2024-01-03 16:22:41.0
  • 公开日期:2024-01-03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石牛寨镇“利剑护蕾·雷霆行动”工作调整方案

来源:石牛寨镇 2024-01-03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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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进一步落实省市县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指示精神,根据省市县“利剑护蕾·雷霆行动”工作要求,为有效预防未成年人遭受侵害,筑牢未成年人保护“防护墙”,全面加强石牛寨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维护好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贯彻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方针,加强理论政策、制度和实践创新,探索构建覆盖城乡的未成年人保护网络,形成全社会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措施

  重点落实“十个一”措施,推动我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长效。

  1.成立一个工作机构。根据分工,调整石牛寨镇专项行动整治领导小组人员,党委书记易强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李益龙任第一副组长,人大主席万勇奇任常务副组长,其余党政负责干部李统球、凌舜明、方杰尔文、吴杰家、罗波、陈威震、方湘平、严再兴、胡忠胜、刘旺和黄河任副组长,李平、陶星、王钟、姜移海、周源,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社会建设和应急管理办,由方湘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具体谋划和协调推进。组织成立“123”护学岗,由“1名辅警+2名老师+3名家委会志愿者”组成。

  2.形成一个工作方案。各村、职能部门围绕《石牛寨镇“利剑护蕾·雷霆行动”工作调整方案》,认领任务,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上下一体、协作联动、及时有效的工作格局。

  3.用好一批法治副校长。根据平政法发〔2023〕8号文件,受聘任的法治副校长每学期到学校至少开展2堂法治教育课,以法治实践教育为主的法治教育任务,提高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建好一套工作台账。学校、村级双向排查,镇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镇妇联等职能部门配合,实现资源共享,分类建好建准未成年人动态台账、未成年人帮扶台账、未成年人家庭监护风险合账、重点人群管控合账、问题学生台账、留守学生台账、校外培训机构台账、校车台账等。

  5.加强一项宣传教育。以“十一防”(防家暴、防校园欺凌、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毒品、防网络成瘾、防性侵、防艾滋病、防借贷、防拐骗、防恐暴)为内容,采取校长讲、法治副校长讲、学生讲、教师讲的形式,反复讲,系统讲,把宣传教育抓实在。

  6.推进一个专项整治。由社会建设和应急管理办牵头,每月组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交警八中队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全面清理宾馆、旅店、KTV等娱乐场所违规接待未成年人、未落实询问报告制度的行为,予以最严厉的打击,不断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7.开展一项入职查询。由学区牵头,派出所配合,每学期对全镇在职教职工更新建立一人一档的入职查询档案(含一份无犯罪记录证明、一份入职评价),档案一式两份,一份交领导小组办公室。

  8.落实一个监护责任。学校向家长发放责任书,由家长或家长委托的监护人签字,引导未成年人父母自觉履行监护责任,高度关注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对没有监护人或法定监护人不能正常履行监护职责的未成年人,由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履行兜底监护职责,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做好临时监护、长期监护和收留抚养。

  9.建立一套帮扶机制。对“问题少年”和“困难学生”,建立家长、教师、民警、五老志愿者、村妇联主席“五帮一”责任制。完善一校一心理健康咨询室建设。结合脱贫攻坚成效巩固,发动爱心人士,对特别困难学生进行一对一帮扶。

  10.用好一个群团组织。积极发挥妇联、共青团、关工委等群团组织作用,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正面教育引导,做好未成年人的救助与维权,引导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教育基金会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及发展专项基金,织密织牢未成年人关爱支持网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三、工作要求

  1、要提升站位,同心护蕾。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党委政府职责所在、使命所在、正义所在、现实所需,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用心用情用力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全力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2、要履职尽责,协力护蕾。各职能部门要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下,加强工作对接和配合,及时调度反映有关情况,完善情况报告、线索移交等工作机制,形成合力,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有序进行,确保工作取得成效。

  3、要严肃法纪,利剑护蕾。第一时间报告,加强组织领导,一旦出现未成年人被侵害行为的情况,第一时间向镇党委政府报告。第一时间打击,以“零容忍”的高压态势,依法从严从重打击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第一时间处置,保护好未成年人隐私,做好舆情处置工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职责分工

  平安办:

  1.协调调度“利剑护蕾"专项整治日常工作;2.强化法治副校长管理和考核;3.牵头组织各部门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评查,重点评查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未及时立案、压案不查(未破),立案、侦查不力、不捕等情形,将评查报告和整改报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4.对相关单位履职履责情况进行督导;5.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全镇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摸排工作和涉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活动;6.健全未成年保护机制,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7.做好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进校园工作;8.加强执法监督,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司法保障。

  镇纪委:

  1.督促主管单位、职能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合力构建上下一体、协作联动、及时有效的工作格局;2.强化督查问责,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办事拖拉、标准不高、落实不力等问题,从快从严追责问责。

  党政办:

  1.指导协调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2.指导协调宣传思想战线做好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宣传工作;3.指导新闻媒体高度关注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4.指导网络媒体做好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5.指导监督未成年人信息网络保护工作;6.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宣传教育;7.指导媒体及自媒体平台客观、审慎和适度采访报道涉及未成年人事件;8.加强涉未成年人网络舆情、突发事件的监测、交办、处置。

  派出所:

  1.负责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2.会同教育部门指导学校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3.开展法治教育进校园活动,建立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机制,协同学校及时处理欺凌事件;4.深入开展打拐行动,会同有关部门帮助被解救未成年人及时回归家庭;5.对宾馆酒店、KTV、网吧违法接待未成年人的现象进行专项整治;6.落实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提前介入、会商和上级把关制度,在办案过程中,适时开展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和家庭教育指导、监护督促工作。

  司法所:

  1.做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2.将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纳入普法工作重要内容,深入开展法治教育进校园等工作;3.对未成年人案件实行法律援助,做到应援尽援。

  文化站:

  1.加强对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监督管理,重点整治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行为;2.配合教育部门加强学校体育工作。

  虹桥学区:

  1.健全规章制度体系,落实对未成年学生在校期间各项权益的保护职责;2.督促指导学校做好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国家安全教育、健康教育、劳动教育等工作;3.强化师德师风建设,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依法依规实施教育惩戒;4.督促指导学校建立未成年学生保护、欺凌防控和预防性侵害、性骚扰等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校园、校车安全保障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5.指导学校加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沉溺网络未成年学生的教育和引导,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依法追究责任;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留守、困境以及残疾儿童教育关爱帮扶;7.落实随迁子女就学政策,保障随迁子女享有与流入地儿童少年平等的受教育权利;8.落实密切接触未成年人从业人员入职查询制度;9.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和老师的教育管控。

  卫健办:

  1.督促落实指导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履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职责;2.建立未成年人救治机构和重症绿色通道,做好被遗弃儿童救治工作;3.做好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服务,加大对留守、困境等未成年人的健康关爱力度;4.落实密切接触未成年人从业人员入职查询制度;5.加强对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监督管理,重点整治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行为;6.配合教育部门加强学校体育工作。

  财政所:

  1.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相关经费纳入本级预算;2.支持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各项物资与经费保障工作。

  社保站:

  1.有针对性地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广泛深入开展《劳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法治宣传,加强对企业经营者、未成年人以及其监护人的教育,增强其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法治意识,使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2.落实密切接触未成年人从业人员入职查询制度;3.加大未成年人用工监察力度,经常对网吧、KTV、足浴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服务、服装制造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展开拉网式排查检查,重点核查用人单位是否存在介绍童工、使用童工、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或禁忌作业等违法行为;4.贯彻落实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政策,依法规范用人单位的用人管理和职业介绍机构的中介活动,积极配合执法部门查处非法使用童工和侵害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行为。

  民政办:

  1.履行兜底监护职责,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做好临时监护、长期监护和收留抚养;2.对困境未成年人实施分类保障;3.对留守儿童、特困家庭儿童的摸底调查建立信息库。

  市场监督管理所:

  1.加强对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监督管理,严惩向未成年人售酒、售烟行为;2.做好涉未成年人的广告、网络直播营销领域的监管工作,积极制作、刊播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公益广告;3.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对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或身心健康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相应处罚;4.落实密切接触未成年人从业人员入职查询制度。

  妇联:

  1.协同民政办完成对留守儿童、困难家庭儿童、特殊未成年人儿童的摸底调查,建立基础信息库;2.组织动员"五老"志愿者发挥榜样带动和教育引导作用;3.积极参与指导家庭教育,深入实施“五老"关爱工程;4.加强对"问题学生""留守儿童"的关注和关爱力度;5.做好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开展"好家风、好家教"创建相关活动;6.依托妇女之家、儿童之家、家长学校等活动场所,为有需要的未成年人提供课后辅导、心理疏导等关爱服务;7.继续做好“十防"(防家暴、防校园欺凌、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毒品、防网络成瘾、防性侵、防艾滋病、防借贷、防拐骗)教育工作。

  团委:

  1.做好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2.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心理健康、网络素养、自我保护等教育,提供法律和心理咨询等服务,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3.配合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协助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交警八中队:

  1.对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辆的情况,要从严排查,从重打击;2.对学校周边交通环境进行综合治理,切实排除交通隐患。

  各村:

  1.充分利用娱乐场所、店铺、宾馆电子显示屏广泛宣传“利剑护蕾”专项整治行动;2.认真开展优良家风建设屋场户主会,重点带动留守儿童家庭家长创建"优良家风家庭",引导子女健康成长;3.积极支持、配合"“利剑护蕾"专项行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