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金乡2015年度村级目标管理
考 评 办 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县委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创新社会管理,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充分调动和激发村干部的工作热情,加强村级组织建设,促进全乡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经乡党委政府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村级工作实行千分制目标管理综合考核,并与村级转移支付经费和联村干部绩效工资挂钩。
一、考评内容
(一)党群工作(110分)
1、班子建设(10分)
①支村两委分工明确,制度健全的计5分。
②支村两委干部作风正派,本人的直系亲属能遵纪守法,无违法生育及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计5分。
2、党建工作(45分)
①按要求规范成立党小组,发挥作用的计5分:每个党小组至少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人数以7—10人为宜,按地域或党员分类成立,党员村干部原则上不分在同一个党小组,支部党员人数在10人以下的不作要求。
②按要求成立村级便民服务站的计5分:村级便民服务站可设置在村级组织活动中心内;便民服务制度健全,要对外公示便民服务事项办理流程、服务人员信息和服务站人员值班工作制度;要记好值班日志,代理事项承办单内容规范。若未按要求成立村级便民服务站的本项不计分,其余五小项各占1分。
③党员教育(远程教育)工作计5分:设备健全、能正常上网的计3分,设备运行不正常的计1分;党员教育学习内容规范的计2分。设备遗失的本项不计分。
④“三会一课”制度健全的计10分:要求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每季一次支部大会,每月一次党小组会,结合支部大会每季一次党课;会议、学习记录规范、工整。以上四项每少一次会议或学习记录的扣1分,扣完为止。
⑤“四议两公开”制度执行到位的计5分:要求村级重大事项均应按照支部提议、“两委”商议(此两项可合并为支村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决议(此两项可合并为党员、组长、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的程序进行科学民主决策,要求过程和结果在党务或村务公开栏上进行公开;会议记录要求规范、工整。未按要求落实的本项不计分。
⑥按要求民主评议党员的计5分:要求每年对支部全体党员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进行一次民主评议,评议资料齐全,评议结果及时上报乡组织办并在党务公开栏上进行公开。
⑦党费收缴工作计5分:要求在8月前按农村无职党员6元/年、党员村干部30元/年的标准及时收取党费并上缴到乡组织办。
⑧党员工作计5分: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按要求培养和发展新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能按要求转正。未按要求发展新党员或预备党员未能按要求转正的本项不计分。
3、党风廉政建设(30分)
①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计10分,凡支村两委班子成员被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本项不计分。出现一例党员违纪被查处的扣5分。
②年度开展一次村主职干部向党员、组长、群众代表述职述廉计10分:要求有会议记录,按期上交述职述廉材料,有评议结果并在党务公开栏进行公开。
③按上级要求开展党务公开工作计10分。
4、宣传工作(10分)
①能定期开展宣传活动,完成上级交办的宣传工作任务计5分。
②按时完成党报党刊发行任务的计5分。
5、共青团工作(5分)
主要考核支持、配合乡团委开展活动情况。
6、妇女工作(5分)。
主要考核配合乡妇联开展活动情况。
7、党管武装工作(5分)。主要考核民兵整组、征兵工作、阵地建设和民兵参与抗灾抢险等情况。
(二)中心工作考核及量分标准(50分)
中心工作考核共计50分,凡列入全乡评比考核计分的中心工作须经党委政府联席会议事先制定考核内容及方法,由考评办公室制定考核方案,公平合理考核到村,每项工作结束,即考评计分一次,并及时公布,年终按50分折合输入总分。
(三)底线工作(460分)
1、计划生育工作(260分)。按《木金乡2015年度村级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考核实施细则》量化计分,考核细则由计生办负责制订,并落实考核。
2、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100分)。考核细则由创新社会管理办公室负责制订,并落实考核。
3、安全生产工作(100分)。考核细则由创新社会管理办公室制订,并落实考核。
(四)农业工作(240分)
1、粮食生产工作(100分)。按《木金乡2015年度粮食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量化计分,考核细则由农技站负责制订,并落实考核。
2、防汛、抗旱工作(15分)。建立防汛、抗旱、抢险领导机构和责任落实机制,建立防汛、抗旱、抢险应急分队,落实防汛、抗旱、抢险储备物资和其它防汛措施(如责任牌、溢洪道修复、杂草清除等),以上每一项不落实扣5分。
3、动物疫情防控(10分)。认真落实《动物防疫法》,制定好本村重大动物疫情防治应急预案。做好防疫工作,发生疫情及时上报,免疫注射率达到100%,每减少1个百分点扣2分。村主任或专人未带队配合防疫医生入户防疫的,每缺一次扣5分。因防疫工作不到位或发现疫情不及时上报,导致引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本项不计分。
4、村级财务管理和村务公开工作(40分)。
①规范村级财务管理(15分):认真落实村账乡代理,报账员按规定要求及时报账,每缺一次扣2分;有具体的财务管理方案、民主理财小组和民主监督小组机制健全、作用发挥好的计5分;保证年度收支平衡,不出现新债的计5分,财务管理混乱,出现重大违纪违规现象的本项不计分。
②村务公开(15分):有固定的公开栏,每缺一块扣2分;公开栏内容不齐的,每缺1项扣1分;没有开展评议、财务村务没有会议公开和入户公开的扣3分;资料不齐,明细不详,无资料存档的扣2分;凡全县排名靠后和被县问责的村,本项不计分。
③减负工作(10分):按要求发放农民负担卡、公开信,抽查或检查每缺一户扣1分;要求农民负担无矛盾、无信访,负担问题突出的扣2分,引发非正常上访的扣3分/次;及时规范按实报送各种涉农补贴等报表,未及时报送的扣2分/次,未及时公开各种补贴标准及数据的扣2分/次,凡发现弄虚作假套取补贴资金不入帐的本项不计分。
5、林业生产(15分)。主要考核封山育林、森林防火、公益林管理、林权发证落实情况等。
6、城乡环境治理工作(60分)。按《木金乡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考核实施方案》量化计分,由环境整洁办制订考核细则,并落实考核。
(五)社会事务工作(120分)
1、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20分):45岁以上人员参保率达100%,16岁以上人员参保率达80%计10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2分;必须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新农保资金,无截留、挪用、坐支违规问题发生,业务数据、证件上报及时、准确计10分,发生违规现象扣10分,发生错漏每项扣2分。
2、精准扶贫工作(20分)。
①未按乡下达的指标任务进行精准扶贫、脱贫或不按规定动作、规定时间报送相关资料的每次扣10分。
②未按规定程序确定扶贫对象或出现拆户、拼户现象的每次扣10分。
3、民政工作(30分)。及时并按要求落实低保政策,如不按时公布或有舞弊行为的每次扣3分,直至扣完本项分数为止;认真及时发放好各种民政资金,如有挪用、贪污、套用等情况并被上级查处的,除责令退还追究责任外,本项考核不计分。
4、卫生工作(15分)。按规定时间,认真做好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征缴工作计5分,参合率达到100%的计满分,每减少1个百分点扣5分,扣完为止;重大疾病防控及食品安全计10分,乡村酒席不参与食品留样、卫生指导,不及时向乡食安办上报非法生产、加工、运输、销售不合格食品且不协助查处打击的,每次扣5分,扣完为止。如发生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或群体性食物中毒的本项不计分。
5、教育工作(15分)。主要考核尊师重教和《义务教育法》执行情况、督学控流工作及办学条件改善。
6、国土城建工作(20分)。
(1)国土城建工作(15分)。
①村民建房必须符合我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集镇建设总体规划》,做到现场放线率为100%,出现一宗违规建筑,扣2分,扣完为止;
②集镇规划范围内及主干公路沿线,建房必须由乡城建办、国土所现场放线,出现一例违规建筑扣1分;
③严禁村民未批先建、边报边建,或者是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和不按程序报批,发现一例,扣2分;
④实行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集约用地制度,行政管辖范围内出现一宗乱占耕地建房,扣3分;
⑤严禁非法采矿、乱挖河道、非法采砂、采石,出现一处扣2分。
(2)危房改造工作(5分)。
①危改指标未按程序要求进行民主评议、公示,不按时报送资料或资料不完善的,每次扣3分。
②危改户不按标准建设,不坚持“一户一宅,建新拆旧”,未按时动工、竣工的每户扣2分。
(六)日常工作(20分)
1、会风考核:凡以乡政府名义召开的全乡性会议和大型会议活动,迟到一次扣1分,早退一次扣1分,无故缺席一次扣5分,不遵守会场纪律扣3分,其中大型会议活动每缺席一人扣0.5分。
2、政令畅通:各线、办交办的各种数据表格能及时上交,每迟交一天扣2分,扣完为止,以各线办登记考核为准。
以上各项考核计分均以主管领导和业务站所考核为依据,年终报乡考评办输入总分。
(七)创业争先加分项目
1、实事承办。自筹资金在5万元以上项目加5分,10万元加10分,20万元加14分,30万元以上加16分(最高加分不超过16分)。政府投资项目除外。如未向群众筹款,由村级自行争取资金的加分减半。
2、招商引资。招投资50—100万元企业加50分/个,招投资100—200万元企业加100分/个,招投资200万元以上企业200分/个,本项所指招商引资企业必须是能够创税10万元以上的企业。
二、考评方法、组织领导和考评结果运用
1、实行1000分制记分方法。除前面所述记分、加分、扣分外,下列情况从严扣分:
(1)发生一次火灾(毁林30亩以上)扣50至200分。
(2)重点大山塘以上水利设施出现险情一次扣20分,处险不力的扣50分,垮塌一次扣200分,处险得力的折半扣分。
(3)动物防疫不力,出现重大疫情,每起扣100分。
2、实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3、由乡党委政府领导组成目标管理考评领导小组,吴䶮良任组长,罗今昔、李想贵、余保卫任副组长,其他党政负责干部为领导小组成员。目标管理考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余称兴兼任考评办主任,汤坤为成员。
4、奖惩办法:
(1)按年终得分多少排出名次,奖励前5名,即1—2名为目标管理红旗单位,3—5名为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并对前5名的支部书记指定为当年先进工作者,支部书记、村主任、支村委员分别奖励400、300、200元。
(2)年终得分排名倒数2、3名的村,支村两委成员不得参与本年度工作的评先评优,村级考核经费分别扣除800、500元。
(3)年终得分排名倒数1名的村,村级及支村委成员个人取得当年度的评先评优,村级考核经费扣除1000元。连续两年排倒数1名的村,支部书记就地免职,村主任停职或按照有关规定启动罢免程序。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单位集体和个人的评先评优资格:
(1)在乡党委组织的村级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作风建设年度考评中被评为不合格的;
(2)季度考核和省市县验收时,该村计划生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达标的;
(3)重大火灾、重大疫情、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不及时,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和人员伤亡的;
(4)弄虚作假获取荣誉,经查证属实的。
三、“三十佳”支部书记评定要求
1、至2015年12月31日任村党支部书记6年以上,政治素养好,民主作风好,群众反映好;
2、年度村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在全乡排前五名;
3、近两年来计划生育、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环境卫生整治等工作全面达标;
4、基层组织建设全面加强,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近两年来村干部、党员、村民组长无违法违纪行为;
5、本人十年内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如遇上级政策调整,则本项作相应调整。
四、经费的来源和计算方法
1、从每村转移支付中提取贰仟元为目标管理考核资金。
2、按所有村的考核得分相加取平均分,即为考核基数分,得考核经费1000元。每多1分奖100元,每少1分扣100元,扣完即止。排名倒数2、3名的村,如扣款数与此项出入,以此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