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财监〔2017〕2号文件《关于开展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我乡对扶贫项目管理、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情况总结如下:
一、 成立领导小组
根据县动员会精神,我乡迅速部署,成立了由乡长王掌义任组长、主管扶贫工作的党委委员、扶贫办主任姜慕军、财政所长潘奇任副组长、余德兴、潘珊珊、瞿颖、李双双、吴杰家为成员的木金乡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检查领导小组,部署2015年-2016年财扶资金的自查自纠。
二、资金清查情况
1、扶贫资金:
(1)2015年全乡共收扶贫资金54万元,所涉项目村6个。
(2)2016年全乡共收扶贫资金134万元,所涉项目村11个。
2、统筹整合涉农资金:
2016年全乡共收县整合办拨入整合涉农资金54万元。
3、其他扶贫资金(包括易地搬迁资金)228.85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
2015-2016年全乡总计拨入扶贫资金项目资金246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54万元。其中扶贫资金拨付拨不及时报账2015年亲和村饮水工程款0.2万元,木瓜村修路款0.351万元。2016年亲和村修路款 1.937万元,木瓜村修路款0.376万元。其他扶贫资金拨付不及时报账2016年亲和村修路款和易地搬迁资金3.7万元,木瓜村修路款1.755万元,合计8.319万元。
1、资金拨付不够及时。各项资金下达到乡财政,通过对各项目村实际项目的考察情况,需要一定时间,村级报账不及时。
扶贫资金投入不足,持续发展缺乏后劲,项目效益难以充分发挥。项目村普遍存在集体经济薄弱,积累少,由于群众收入低,有限的财政投资只能发展规模小的项目,统筹和整合扶贫资金难度大。
2、项目后续管理不善,项目运行效益不高。项目建设后,后期的管理维护需要持续投入,对于经济薄弱村来说,没有更多的资金支持,管理人员的配置也跟不上实际的管理要求。
3、农民合作社资金拨付到合作社,但项目落实不到位,导致资金还滞留于账户。
附:木金乡2015-2016年财政扶贫专项资金自查自纠统计表
木金乡人民政府
2017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