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08/2017-1084109
  • 发布机构:木金乡
  • 生成日期:2017-07-28 09:25:59.0
  • 公开日期:2017-07-2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木金乡烟花爆竹“打非清剿”行动工作方案

来源:木金乡 2017-07-28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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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规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秩序,坚决防范各类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根据《关于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清剿”行动的紧急通知》(平安委【2017】3号)文件和2017年2月10日召开的全县烟花爆竹“打非清剿”行动工作督战会议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一红线意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按照“政府牵头、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联合执法;有非必打、除非务尽”的原则,将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与安全生产攻坚、烟花爆竹余废药管理和非法运输等专项整治有机结合起来,坚决打击、取缔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秩序,切实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打非清剿”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顾      问:罗今昔(乡党委书记)

组      长:王掌义(党委副书记、乡长)

常务副组长:胡苍梧(常务副乡长)

副  组  长:李想贵、曾迟得、翁猛军、胡旭东、何规章、姜慕君、王继、朱英群、尹若松

成     员:全体办村干部、派出所、工商所、各村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乡安全办,李芝江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处理。

三、工作重点

1、非法生产领域

为外地非法烟花爆竹企业代加工的家庭式小作坊

2、非法经营领域

(1)无审批手续、无证、证照不全(证照过期)或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烟花爆竹经营的;

(2)批零经营户采购、销售和储存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产品和超许可范围经营、储存或超量储存的;

(3)违规经营烟花爆竹半成品、原辅材料的。

3、非法储存领域

(1)无审批手续、无证、证照不全(证照过期)或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烟花爆竹储存的;

(2)批零经营户将烟花爆竹非法储存在不具备安全条件场所的;

(3)超许可范围储存烟花爆竹的;

(4)违法违规出租储存场所的。

4、非法运输领域

(1)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从事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烟花爆竹原辅材料运输的;

(2)非法违规承运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烟花爆竹原辅材料运输的;

(3)将烟花爆竹混入普通货运输的。

5、非法燃放领域

倡导文明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尽量做到不燃放烟花爆竹。重大特殊节日做到限量限时并在规定地点燃放。

四、时间安排

“打非清剿”行动时间:2017年1月12日至2017年3月25日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17年2月15日前)动员部署。结合本乡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召开动员会议,广泛宣传发动,迅速部署开展工作;充分利用宣传标语、宣传车、村村响广播等形式,广泛开展“清剿行动”的宣传教育活动,确保“清剿行动”家喻户晓。

第二阶段(2017年2月25日前)排查治理。综治办、安全办、工商所等力量,进行地毯式立体网格化排查,做到不漏一村一户、一店一房。并建立台账,全面摸清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和运输燃放等基本情况。发现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当场予以取缔,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单位证照过期的,要一律责令停产整顿,逾期不能整改达标的,坚决予以关闭。2、打击与教育;对排查出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和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组织者和参与者,彻底捣毁非法地下产业链。同时,加强对相关人员和潜在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和运输燃放对象进行宣传教育,自觉抵制各类非法行为。

第三阶段(2017年3月25日前)落实监管责任,建立长效机制。乡党委、政府根据清理出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名单,明确监管责任,防止死灰复燃。针对重点村组、重点钉子户,反复检查,集中力量加大“清剿行动”力度,确保依法打击到位。

六、组织分工

根据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共分为九个工作小组。

第一组:李想贵(党委副书记)带队,木瓜村全体办村干部、安全办、派出所、全体村干部、集镇管理理事会为成员,负责木瓜村、木瓜集镇的排查清剿工作。

第二组:曾迟得(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带队,公安村、青芬村全体办村干部、安全办、派出所、全体村干部为成员,负责青芬村、公安村的排查清剿工作。

第三组:翁猛军(党委委员、政协联络办主任)带队,大兴村全体办村干部、安全办、派出所、全体村干部为成员,负责大兴村的排查清剿工作。

第四组:胡苍梧(常务副乡长)带队,上中村、平坳村、大桥村全体办村干部、安全办、派出所、全体村干部为成员,负责上中村、平坳村、大桥村的排查清剿工作。

第五组:胡旭东(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带队,保全村、保联村全体办村干部、安全办、派出所、全体村干部为成员。负责保全村、保联村的排查清剿工作。

第六组:何规章(党委委员)带队,亲和村全体办村干部、安全办、派出所、全体村干部为成员。负责亲和村的排查清剿工作。

第七组:姜慕君(党委委员)带队,礼仁村全体办村干部、安全办、派出所、全体村干部为成员。负责礼仁村的排查清剿工作。

第八组:王继(人大副主席)带队,南塘村全体办村干部、安全办、派出所、全体村干部为成员。负责南塘村的排查清剿工作。

第九组:朱英群(副乡长)带队,金坪村、后岩村全体办村干部、安全办、派出所、全体村干部为成员。负责金坪村、后岩村的排查清剿工作。

七、主要措施

(一)落实排查责任。建立党政负责干部包村、办村干部包组、村干部包点店的责任制度,充分发挥村组安全巡查员、信息员的作用,强化群防群治。

(二)强化责任追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因排查不到位、查处不及时或督办整改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进一步强化对非法违法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行为的业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依法加强对涉嫌犯罪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刑事责任追究的通知》有关规定,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运输行为依法从重处罚。

(三)严格督查考核。此次“打非清剿”专项行动将进行严格督查考核,并作为2017年度乡对村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打非治违项目中单列20分进行严格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