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木金乡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乡直各部门、贫困村驻村工作队:
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将《木金乡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年5月25日
木金乡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
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乡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17〕45号)以及《平江县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方案》(平政办发(2017)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规范农村低保制度实施。坚决纠正各村在贯彻实施农村低保制度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全面规范农村低保制度运行,完善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工作长效机制。
(二)精准认定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彻底清理农村低保中的不按标施保、“拆户保”、“违规保”等问题,实现精准认定,精准救助。
(三)全面实现农村低保标准和国家扶贫标准“两线合一”。严格测算和确定保障标准,确保从2017年起,我乡农村低保标准和国家扶贫标准实现“两线合一”,实现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将符合扶贫条件的农村低保户纳入建档立卡扶贫系统,同时将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纳入农村低保范围,达到真正意义上的“两线合一”、无缝对接。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农村低保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对我乡现有农村低保对象实行全体起立重新认定清理整顿,将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家庭以户为单位纳入农村低保,将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停止保障,违规享受农村低保的对象一律清退。在全面认定清理整顿的基础上,对以下问题进行重点核查:
1.不按标准施保的问题。彻底清理整顿未严格按照农村低保标准确定农村低保对象的问题。要根据农村低保政策相关规定和程序,通过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将所有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农村困难家庭以户为单位纳入农村低保。
2.“拆户保”的问题。坚决清理同一家庭中只保障部分人员的“拆户保”问题,一律以户为单位重新申请和审核,强化家庭赡养、抚养和扶养责任。除按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的通知》(民发〔2012〕220号)和中残联等七部委《关于加强残疾人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残联发〔2015〕34号)规定,困难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且单独立户的成年重度残疾人、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和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申请审核可以按照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以外,其他农村低保对象必须全部按户保障。
3.“违规保”的问题。坚决清理未经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整体纳入农村低保的问题。首先要将这类群体无条件全部退出低保,符合低保条件的按照规定程序重新申请,经审核审批后纳入低保。对不符合条件的对象,根据其生活困难情况按照现行政策相应纳入优抚解困、或通过临时救助、医疗救助、住房保障、教育救助等救助办法,确保其基本生活有保障。对违规纳入农村低保的“关系保”,一律清退。
(二)开展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重点清理整顿有劳动能力只是暂时生活困难而纳入社会保障兜底脱贫、未以户为单位纳入社会保障兜底脱贫等问题。要严格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16〕56号)《平江县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方案》(平政办发(2017)15号)的通知规定,对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进行全面认定清理整顿。
(三)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严格落实省、市、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17年实现农村低保标准和国家扶贫标准“两线合一”的要求,目前暂将全乡农村低保标准提高至省级指导标准,待国家扶贫标准公布后再相应进行动态调整,通过不断完善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农村低保救助水平。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5月31前)。各村结合本辖区实际,统筹考虑扶贫对象识别整改工作,研究制定专项认定清理整顿方案,全面部署有关工作。利用村村响宣传和引导,大力宣传政策,增强工作责任意识和群众主动参与意识,提高政策知晓率,营造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和支持认定清理整顿工作的浓厚氛围,积极稳妥、公平公正推进此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
(二)清理整顿阶段(2017年6月1日—6月10日)。全乡清理整顿工作由乡民政办、扶贫办负责具体业务指导,以村为主。各支村两委要集中力量对本村现有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进行全面认定清理整顿,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制定措施,切实整改。重新申报审批完成后,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继续纳入低保保障;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到6月底一律停止低保保障。
(三)督促检查阶段(2017年6月11日—6月20日)。领导小组组织成立专项督促检查组,对村清理整顿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乡对村级年终目标管理综合考评,乡督查室积极配合,加强对清理整顿工作的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工作不力、进度缓慢等问题,及时下发督查通报,要求各村在规定时间内全部整改到位。
(四)迎接省市县检查验收阶段(2017年6月21—8月底)。6月下旬迎接县级组织的督查,7月迎接市政府组织的县市区全面交叉检查,8月迎接省政府组织的抽查和交叉验收,以及其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的评估。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木金乡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罗今昔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乡长王掌义、常务副乡长胡苍梧、党委委员姜慕君任副组长,曾迟得、翁猛军、胡旭东、何规章、王继、朱英群、潘奇、张雄、余金枝、江煌、李芝江、方力求、魏献章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姜慕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余金枝任办公室副主任。下设八个工作组:曾迟得负责公安村;翁猛军负责大兴村、后岩村、礼仁村;胡苍梧负责上中村、大桥村、平坳村;胡旭东负责保全村、保联村;姜慕君负责木瓜村;何规章负责亲和村;王继负责南塘村、青芬村;朱英群负责金坪村。民政办、扶贫办、党政办、综治办、财政所、水管站、农村办、城建办、环卫办、社保站、卫计所、派出所、卫生院、学区、国土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民政办。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部署全乡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并组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集成员单位研究分析相关工作,确保全乡清理整顿工作稳定顺利、公平公正。各村要成立相应专门工作班子,切实加强本乡村认定清理整顿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明确职责
乡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既各司其职,又协同发力,形成强大工作合力,按期保质保量完成认定清理整顿任务。具体分工安排如下:
民政办:负责此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的组织实施、督促指导和统筹协调,向扶贫部门提供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名单和相关审核审批资料;将已精准认定的对象纳入低保范围,将低保标准提高至当年全省低保指导标准,实现“两线合一”,达到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要求;杜绝人为分户、拆户、并户现象;加强农村低保动态管理;负责制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方案》;负责制定认定清理整顿工作应急处置预案;负责涉军群体中参战涉核人员低保对象的清理整顿工作;负责对其他特殊情况不能纳入低保的生活困难对象启动临时救助程序;负责设计制作《平江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表》、《平江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民主评议表》、《平江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公开公示表》。
财政所:负责做好资金预算和资金保障。
社保站:负责为社会保障兜底对象办理本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提供农村合作医疗报销与救助情况。
扶贫办:负责与民政办共同做好兜底脱贫对象的动态管理,将符合建档立卡贫困户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范围,并向民政办提供建档立卡脱贫人口、未脱贫人口等情况。
派出所:负责对农村低保家庭户籍进行核实;对精准认定后的低保家庭和社会保障政策兜底家庭,提供以家庭为单位的户口信息。并负责同上级职能部门对接核实车辆信息。
卫生院:负责督促医院对享受医疗救助的重病患者如实提供医院病历证明。
学区:负责提供农村低保对象、社会保障兜底对象家庭就读子女信息。
综治办:负责清理整顿期间的信访维稳工作。
督查办:负责清理整顿工作中违纪违规案件的查处。
国土所:负责提供相关对象家庭的房产、土地等经济状况信息,协助做好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各支村两委:是此次清理整顿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宣传好政策,提高政策知晓率,召开清理整顿工作人员培训会议,严格按政策标准要求和认定流程操作,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本村清理整顿工作有序推进、如期完成;耐心做好此次清理整顿中退出低保范围对象的思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三)严格审核审批
村级初审入户调查要做到100%,民主评议要做到100%,公开公示要做到100%,政策知晓率做到100%,户主承诺率做到100%。要进一步规范民主评议程序,真评真议,确保审核审批准确。民政办要严格复核审批,乡督查办组织相关人全部入户核查,坚决防止优亲厚友。严格执行公示公开制度,各村要在固定公示栏公开低保政策和农村低保、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的审核、审批结果,其中村级要将结果公示到屋场,并长期公示由县级民政部门加盖公章的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名单,坚决杜绝“选择性公示”行为。县民政部门将按照 “互联网+监督”的有关要求,严格依据有关规定对低保政策、低保标准、低保家庭保障信息、监督举报电话等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四)严格收入核查
要根据民政部、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工作的意见》(民发〔2015〕55号)精神,制定全县农村低保家庭收入和财产核查的具体实施办法,明确核查的范围、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严格进行核查。核查结果作为农村困难家庭是否纳入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的基本依据。统一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家庭收入和财产核算标准和办法。要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充分发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的作用,强化信息比对。凡家庭收入超过标准或家庭有机动车、商品房、非生活所需高值物品等明显不符合标准的,一律不得纳入低保范围。
(五)完善工作预案
各村积极防范和妥善处置信访、舆情事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统一政策答复口径,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将可能出现的问题和矛盾解决在基层,防止激化矛盾、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极端事件。
(六)严格责任追究
此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村和乡直有关部门要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将责任明确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要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各村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具体工作谁签字谁负责,村委会上报乡的清理整顿后对象名单必须有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办村干部、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签字;乡上报名单必须有乡党委书记、乡长签字。对认定清理整顿中工作不力、把关不严、优亲厚友等违规违纪问题,要依法依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严查处,追查到底。
201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