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金乡集中收缴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严厉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及财产安全,彻底收缴流散社会的枪支弹药,依法严厉打击违反枪支、弹药管理的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经乡党委研究决定,自2015年8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在全乡组织开展缉枪行动。为确保集中收缴行动取得实效,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木金乡缉枪行动领导小组,乡党委书记吴䶮良同志任组长,政法书记胡苍梧同志任副组长,姜慕君、李玉辉、余拥军、方力求及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设乡综治办,由姜慕君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重点
1、严厉打击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备军用枪、猎枪、射击运动枪、麻醉注射枪、气枪、彩弹枪、火药枪等各类枪支、弹药违法犯罪活动。
2、严厉查处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违法犯罪行为。三、工作部署
(一)张贴通告,宣传发动(8月1日至8月20日)。
各村要将通告张贴到村、组、大屋场和集镇的车站、市场、公路沿线等人口密集的地方。各村要召开会议将通告内容传达至党员、组长及治安积极分子。动员群众上缴持有的枪支弹药,并检举揭发涉枪违法犯罪行为。
(二)造册登记,摸清底数(8月21日至8月31日)。
1、各村要在全面发动的基础上,深入各户调查,摸清辖区内居民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的底数,以村为单位造册登记。
2、乡派出所值班电话要确保全天候畅通,随时接听举报、咨询电话,解释缉枪政策,并认真向领导汇报,积极主动地排查落实每条举报线索,发现案情要及时查处。
(三)兑现政策,动员上缴(9月1日至9月20日)。
派出所会同乡村干部要加大劝导工作力度,凡在通告发布之日起至9月20日前投案自首或者主动交出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物品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四)突出重点,依法打击(9月21日至9月30日)
对逾期拒不投案自首、拒不交出枪支弹药的,依法收缴并从严惩处。
四、工作要求
1、注重协调配合。各村要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的整体意识,从宣传发动到重点收缴、打击处理等环节,要充分发挥基层干部、公安民警的协调作用,确保行动落到实处。
2、加强政策攻心。要将通告要求层层宣传发动到位,最大限度提高群众知晓度。
3、强化信息研判。要本着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的原则,及时获取情报信息,加强信息研判,高效查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