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金乡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
为了预防和减轻地质灾害,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2014年地质灾害发生情况
2014年全乡因各类因素引发地质灾害灾情险情36起,因灾造成全倒房屋5栋15间,受损房屋37间,损坏冲毁农田300余亩,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多万元,未造成人员伤亡。全年共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10次,成功预报地质灾害1起,共提前转移群众21户72人。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2014年降水趋势预测,结合近年我乡地质灾害实际发生情况,预计今年我市崩塌、滑坡地质灾害发生数量、规模及危害总体接近常年。1.木金乡下江村、平坳村、亲和村、礼仁村、后岩村等村是地质灾害易发区,集中降水期形成崩滑流地质灾害可能性大,是今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2.交通公路设施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有:保全村下塞组天芦线路段、亲和村老屋组江边堤排公路路段。
三、主要防治目标及措施
(一)主要防治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地质灾害防治理念,按照“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力争把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确保不因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
(二)主要防治措施
1、认真排查。各村和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汛前地质灾害的排查,重点排查危险点、隐患点的位置、类型、规模、成因及危害对象等情况。各地应根据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结果,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进行调整完善,重新确认地质灾害危险区范围、撤离路线、临时安置场所,落实责任人、监测员、联系人等,并在危险区设立警示标志。要将地质灾害隐患告知当地群众、村委会、有关主管部门,制作“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及时发放到受威胁的群众手中。
2、科学监测。在集中降雨时期间,对重要地质灾害点、重点防护区段、受地质灾害威胁的中小学校和医院以及人员密集的村庄,要严密监测,在强降雨期要加密监测次数,并做好监测记录。
3、预警预报。县国土资源局和市气象局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预警预报信息通过手机短信发送给防灾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以及受威胁的农户、矿山业主。
4、应急避让。按照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求,加快应急平台建设,编制交通、水利、厂矿、学校、集镇、村庄等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单项应急预案,对抗灾减灾、监测预警、临灾避灾等工作提前作出安排。以国土、交通、电力、通讯、卫生、民政、公安、消防等综合应急救援部门为骨干,完善各地应急救援、抢险施工、医疗救治队伍,根据各地质灾害特点,适时举行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提高临灾避让抢险救灾的技能。
- 落实防灾制度
1、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值班制度。主汛期实行24小时地质灾害应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群测群防、专业监测、突发灾(险)情等信息渠道畅通,提高地质灾害预警和应急处置时效和能力。
2.、严格执行地质灾害灾情险情速报制度。确定专人负责地质灾害速报工作,加强地质灾害成功避灾案例和预警预报反馈信息的收集、汇总。发生人员死亡或失踪的地质灾害,或者中型以上(含中型)地质灾害险情灾情,灾害发生地的人民政府必须在接到报后半小时内速报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县人民政府应急办,并及时续报抢险救灾进展和灾情险情变化情况,保证数据准确,做到不瞒报、不漏报、不错报。
3、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隐患巡查制度。充分发挥专业队伍和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的作用,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的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和汛后核查,对每轮强降雨要做好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及时发现和防范灾害隐患。乡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部门职责分工,部署开展本系统内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并及时将相关排查成果和防灾措施报告乡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隐患排查工作的督促指导和巡回检查,对基层难以确定的隐患,要及时组织专业队伍进行现场核查确认,排查、督导情况要及时通报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
4、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工程建设,或者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必须认真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并对可能产生的地质灾害实施有效的防治措施。公路、水利、集镇建设、矿产开发等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把建设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关和工程验收关,确保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的落实。要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农村切坡建房选址的管理,国土资源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从节约耕地、有效规避灾害风险出发,把好农村和集镇建房用地审批关,丘陵山区严格控制切坡建房,严禁高陡切坡建房,严禁地在地面塌陷隐患区建房,严禁在泥石流沟谷口建房,严禁在村庄附近山体擅自修路等建设。
-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乡政府成立以党委书记吴?良为指挥长的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政府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村要成立由村委书记任指挥长的地质灾害应急指挥小组,层层落实责任制,一把手为各单位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县国土资源局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实行领导包片,落实责任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相关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分工负责的要求,做好有关工作。汛期实行有关部门包乡挂点负责制,当降雨量达到一定值时或地质灾害点出现险情征兆或接到预警预报信息时,要动员组织受威胁的群众迅速转移避让到安全区域,必要时强行组织。乡政府要制定《方案》和《预案》,做到主动防范,落实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
(二)加强宣传,提高能力。以“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等为宣传平台,加强法规政策和防灾减灾科普知识的宣传普及。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采用群众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积极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预防、治理、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知识。
(三)严明纪律,兑现奖惩。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提供地质灾害重要信息的个人,乡政府将给予表彰。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工作不力的,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对造成后果的,乡政府将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01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