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00/2014-13504
  • 发布机构:平江县政府
  • 生成日期:2014-05-18 00:00:00.0
  • 公开日期:2014-05-1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烈士墓保护 相关政策

来源:龙门镇 2014-05-1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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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类别:1、集中保护(县烈士陵园)。2、就地保护(安葬地)。保护条件:1、烈士墓名录中有记录。2、在平江县境内牺牲。3、有坟堆、有骨。标准三类:1、一类1000元。2、二类2500元。3、三类3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