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森林防火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森林防火意识,积极构建全民关心、支持、参与的社会化森林防火格局,从根本上减少火灾的发生,切实提高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能力,为生态立县提供强有力保障。依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湖南省森林火灾责任追究制暂行规定》及省、市、县有关森林防火工作的命令、决定、规章,经镇党委政府决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风险,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的森林防火理念,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以“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指导的生态发展理念,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建立“政府领导,村组为主,重心下移,齐抓共管”的森林防火工作机制。牢固树立“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严格执行“三个一律”,推进依法治火,做到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落实、严格奖惩。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参与森林防火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群众规范用火、安全用火、文明祭祀的意识,使森林灭火工作做到全覆盖,确保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持续实现森林零火灾。
三、组织领导
经镇党委研究同意,决定调整我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由吴友谊任政委,傅昂扬任指挥长,周宇婷、王旭训任副指挥长,执法大队、林业站、财政所、派出所、林业执法中队、应急管理办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李泰穗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205室。
四、明确责任
(一)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主要职责
1.制定和落实森林防火各项措施,抓好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落实防火经费;
2.督促各村抓好森林防火工作;
3.统一指挥扑救森林火灾工作。
(二)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在防火期(当年9月5日至次年4月30日)内负责镇值班人员考勤,检查值班记录,并作好防火工作日志的填报工作;
2.按上级要求及时做好火情、火警、火灾的统计上报;
3.开展防火宣传,落实防火措施,组织镇野外用火巡查队巡查和督查各村防火工作;
4.一旦接到火情报告,迅速组织扑火队赶赴火场扑救。
(三)办村干部主要职责
1.指导、督促所办村和责任片开展森林防火各项工作,特别是要做好宣传、巡查、值守、监管、野外用火管理等工作;
2.所办村发生森林火灾时,要立即组织镇村干部和护林员到现场扑救;
3.遇高火险天气必须到村,安排人员在主要路口、重点地段巡视山林,巡查野外用火。
(四)村级林长副林长主要职责
1.宣传教育群众,提高村民防火意识;
2.部署落实本村森林防火工作,建立森林防火工作台帐,认真做好各种记录,全面落实森林防火各项措施;
3.安排村干部轮流值班,必须有一名村干部在家值班,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4.遇高火险天气,村干部必须巡视山林,巡查野外用火;
5.一旦有火情要立即组织村级扑火队和本村护林员上山扑救,把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并确保扑火安全。
(五)村森林防火专职护林员主要职责
1.专职护林员要按时上岗,加长巡护时间和巡护里程,严格落实火情热点快速核查处置“131”机制,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加密巡山护林频次和密度,严格控制火源进山,发现险情及时报告,对违反相关规定危害森林防火安全的行为进行制止;
2.一旦有火情要立即汇报,组织扑救,查明起火原因和肇事者,配合防火办和森林公安做好查处工作。
(六)镇村扑火队主要职责
1.坚决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加强平时训练提高整体扑救能力;
2.接到火情扑救命令,迅速集合出发,不得贻误战机,要全力以赴,以最快的速度扑灭火灾,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标。
五、落实措施
(一)加大森林防火工作的宣传力度
1.“村村响”要在早、中、晚三个时间段循环播放森林防灭火法律法规和“十严禁”、“八不烧”等规定,全民学习2024年1号林长令并张贴至人口密集区域和进山路口,尤其在下午2点-5点期间各村要安排专人不间断播放森林防灭火法律法规,实行森林防火警示牌全覆盖,做到“五有”即:县镇主干道每公里有一块,重点区域有一块(由镇负责制作),重要进山路口有一块、村道每公里有一块、人口密集村庄有一块(由村负责制作),做到处处警醒、时时提防。
2.实行森林防火知识全覆盖:
(1)防火期内不定期组织到各校开展森林防火知识讲课,由办村干部进行授课,各中心学校及教学点每月至少有一节防火课和一期宣传专栏,并要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征文或书法比赛;
(2)以组为单位召开村民会议,由办村干部授课,牢固树立“严防火灾,爱护家园”的责任意识;
(3)森林防火责任书、禁火令要签订和发放到各户,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
3.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通过“小手拉大手”让孩子将森林防火知识传授给家中的父母及其他家庭成员,并在孩子面前签订森林防火承诺书,形成学校教育学生,学生告诉家长,家长教育孩子的良好氛围,不断扩大防灭火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4.开展“千人承诺,万人签名”活动。党员干部带头承诺不野外用火、文明祭祀,万人签名活动的主题是“人人参与森林防火,携手共建绿美龙门”,各办村干部负责在各村设立签名活动点,签名后主题条幅永久性悬挂在村醒目位置。
5.通过各村村民微信群,在高火险天气及重大节日,在村民微信群发布森林防火提示信息,及时送达《禁火令》,让群众知情知法,从而达到科学预防和遵纪守法。
(二)加强火源管理,严格控制野外用火
严格管控火源是预防森林火灾发生的前端关口、当务之急,是从源头上防范化解火灾风险的根本举措。森林防火期,严格按照关于加强野外生产生活性用火管理制度执行野外用火管理、审批,禁火期明火上山,一律依法拘留;造成后果,一律依法批捕。
1.开展巡逻检查、宣传、督查。根据火险等级高低,镇政府将在防火专用车巡查的基础上增加1-2部车进行巡查、宣传,适时启动《龙门镇应对高火险天气和重点节假日森林防火工作预案》,各村级林长和护林员要充分发挥在森林防灭火中的“前哨尖兵”作用,组织以护林员、村民组长为骨干的巡逻队伍,开展常态化巡逻,及时发现、处置隐患。
2.加强重点风险人员管理,实行严格管控,摸清痴、呆、聋、哑、傻、幼和精神病患者底数,并逐一落实监护人,签订监护人责任书,抓实监护人监管责任,并登记造册,归档交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3.开展防火道建设和易燃物清理,各村沿山边和危险区域要开挖防火道,清理坟头和田边地头杂草,加强农事用火管理,建立完善农事用火报备监烧制度,确保农事用火在监督控制下有计划进行,对易起火、常起火的农耕、祭祀、旅游活动频繁的区域,要明确责任人、设置警示牌,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隐患。
(三)加强森林防火队伍建设
组建专业队伍。镇政府组建不少于40人的森林火灾扑救队伍,各村要组建10-15人年青力壮半专业森林火灾扑救队伍。
(四)健全物资储备
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在配齐防火物资的的基础上增备风力灭火机、油锯等物资建立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各村应建立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点,储备相应物资。
六、督查考核
即日起,镇森防指将严格按照县防指要求,从严从重从快对涉林事故进行考核问责。
(一)关于野外用火。镇林长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巡查过程中或铁塔哨兵监测到一处未经报备的农事用火扣1分,2起扣3分,3起扣5分。因农事用火不慎引发山火的,由镇纪委立案调查并移交公安机关,将对村级林长、副林长、办村干部、护林员、失火者启动追责问责程序。
(二)关于火警处置。单起火警过火面积在15亩以内的,所在村支部书记、办村干部、分管森林防火村干部、包片村干部由镇纪委立案调查,包片护林员扣除1个月工资,不再续签。单起火警过火面积超过15亩的,所在村支部书记、办村干部、分管森林防火村干部、包片村干部、包片护林员一律就地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