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07/2017-1078811
  • 发布机构:龙门镇
  • 生成日期:2017-06-06 17:22:11.0
  • 公开日期:2017-06-06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龙门镇2017年集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来源:龙门镇 2017-06-06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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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镇2017年集镇环境综合整治

工作方案

为切实提高我镇城镇管理水平,改善城镇环境,完善城镇功能,提高城镇品位,维护集镇秩序,努力打造整洁、有序、畅通、靓丽、优美、安全的城镇人居环境,树立良好的对外开放形象,促进全镇经济、社会、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春节期间在大口塅集镇范围内开展综合整治活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集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朱光希

副组长:方拔、徐兴华

成  员:周旭斌、罗蛟龙、陈诚、孔炜、郑华忠、吴运辉、余映川、林俊、吴智慧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整治办,罗蛟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整治范围

集镇规划区范围内所有的街道、道路。重点对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停乱靠、出店经营、占道经营、违规摆摊等违法违章行为的整治工作。

三、整治任务

(一)主街道住户治理方面

集中治理整治范围内住户在公共区域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挂乱晒等现象。

(二)道路治理方面

集中清理整治公路范围沿线的灯箱、广告牌、建筑材料、流动摊点、肉摊、水果摊、菜摊等。清理车辆乱停乱放、乱摆摊点、店外占道堆放、占道经营等问题。

(三)农贸市场治理方面

进一步加大对农贸市场违法占道经营整治力度,对市场街道两侧的店门前广告牌摆放、占道经营等进行全面清理整治,重点清理店外摊,不得占道经营。

四、整治标准

(一)沿街道、公路两侧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彻底清理钢架棚、简易棚、太阳伞、不符合规范的遮阳棚(网)等。

(二)沿街道、公路两侧坚决取缔地面灯箱、广告牌、非法宣传栏、广告横幅等。

(三)临时水果、菜摊买卖、肉类出售、服装饰品等应到农贸市场或店内进行交易。沿街道、公路两则所有门面一律实行进店经营。

(四)严禁各种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沿街沿路自由停放。对占道经营的二、三轮摩托、营运车辆规范管理,上下客和等客必须在划定的停车区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