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防止返贫致贫对象识别程序资料
主要包括:《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个人申请及承诺授权书》、《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识别审批表》、《平江县新识别监测对象帮扶计划》。
1.纳入的及时性。《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个人申请及承诺授权书》、《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识别审批表》中农户申请日期至县级审定时间,不得超过15天;省平台反馈风险后纳入的监测户,自信息推送之日起至县级审定时间,不超过15天。
注意:首次出现风险未纳入的对象(住院未预警、省平台预警等),要有充分佐证能够证明当时没有纳入的原因是因为有一定自主应对能力;后期纳入原因是有新的风险因素,或之前风险增大(如病情加重、支出骤增)。
2.程序资料规范性。严格按照“提交申请-入户核实-村(居)评议公示(不少于5天)-乡镇(街道)审核-县级审定公告”五个工作环节。
注意:公示自民主评议会当日或次日开始,公示5天(注意公示照片时间,注意“审批表”中意见栏时间应在公示期满以后)。
3.及时制定帮扶计划。村级民主评议会对评议通过的对象,在评议会上制定帮扶计划(重点明确针对性措施、开发式措施)、明确帮扶责任人。
填写《平江县新识别监测对象帮扶计划(措施要具体化)》(拟安排帮扶干部姓名及单位必须填写),与《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信息采集表(选项式)》帮扶措施基本一致。
4.及时开展入户走访。帮扶干部须在纳入10天内(县审批时间)入户走访,并发放帮扶政策明白纸。识别程序资料中可放入帮扶干部首次入户走访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