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06/2025-2355388
  • 发布机构:伍市镇
  • 生成日期:2025-07-17 09:28:01.0
  • 公开日期:2025-07-17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监测帮扶工作常见问题解答第一期

来源:伍市镇 2025-07-17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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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概念是什么?

  (1)脱贫不稳定户是指人均纯收入在当地防止返贫监测范围内,且受各种原因影响存在返贫风险,被纳入监测帮扶的脱贫户。

  (2)边缘易致贫户是指人均纯收入在当地防止返贫监测范围内,且受各种原因影响存在致贫风险,被纳入监测帮扶的一般农户。

  (3)突发严重困难户是指虽然人均纯收入超出当地监测范围,但受突发事件等各类因素影响导致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并存在返贫致贫风险,被纳入监测帮扶的农户。这类群体可以是脱贫户,也可以是一般农户。

  2.监测对象与农村低收入人口是什么关系?

  农村低收入人口包括监测对象,此外还有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等。农村低收入人口的帮扶政策适用范围包括监测对象。

  3.监测对象与农村低保对象的区别是什么?

  监测对象和农村低保对象都属于农村低收入人口,分别由农业农村部门和民政部门认定,对象有交叉,但不完全重合。此外,从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看,农村低保政策属于对符合相关规定的监测对象实施的一项社会综合保障措施。

  4.监测对象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监测对象的认定条件是一套综合体系,主要包括农户的收入、合规自付支出、突出困难问题和自主应对能力。工作中,以家庭为单位开展识别认定,重点关注农户“三保障”(指住房、医疗、教育)和饮水安全等方面出现的突出问题,同时关注就医、就学、就业、产业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潜在风险,统筹考虑收入支出情况,以及农户自主应对能力,进行综合研判。

  具体工作中,认定监测对象可分为两类情况:

  (1)农户人均纯收入在当地监测范围内,且因受各种原因影响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或“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出现突出问题,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一般应识别为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

  (2)虽然农户人均纯收入超出当地监测范围,但因突发事件等各类因素导致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或“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出现突出问题,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一般应识别为突发严重困难户。

  5.医保部门高额医疗费用监测预警标准是什么?

  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已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等困难群众,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制度支付后,自负费用超过10000元;稳定脱贫人口、其他参保居民累计自负费用超过30000元,医保部门按月推送给同级农业农村等部门进一步核查。

  6.监测对象识别是否有规模限制?

  不得设置规模限制,要将符合条件的农户全部纳入监测帮扶,确保做到应纳尽纳。

  7.“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出现临时未保障到位的情形,是否不管人均纯收入情况,都必须识别为监测对象?

  人均纯收入在当地监测范围内的农户(含脱贫户),出现“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未保障情况,依靠自身能力无法解决的,应识别为监测对象,第一时间落实帮扶措施,确保尽快消除风险隐患。如果农户收入较高(扣除合规自付支出后家庭收入明显高于当地农村平均水平),出现“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未保障情况,可以依靠自身能力解决的,根据实际情况,不识别为监测对象,但应持续跟踪关注,督促尽快解决“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问题。

   8.监测对象是否只限定农村户籍?

  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面向所有农村地区、所有农村户籍人口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含同步搬迁)等已转为城镇户籍的人口中,符合条件的应及时识别为监测对象;城市规划区居住的农转非人口中,没有享受城市低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城镇相关保障政策、符合条件的可以识别为监测对象。

  9.监测对象是按户籍地还是常住地识别?

  原则上以户籍为依据,统筹考虑实际居住情况和家庭成员共享收支情况进行精准识别认定。实际工作中,一般应首先由户籍所在地开展识别,便于落实相关政策。确有特殊情况不能由户籍地开展识别的,由常住地牵头负责,及时纳入监测落实帮扶,确保监测不留死角。易地搬迁群众由迁入地负主体责任。

  10.什么是“应纳未纳”“体外循环”,两者区别与联系是什么?

  “应纳未纳”是指由于工作疏忽或政策执行不到位,导致未将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及时识别为监测对象进行帮扶,也未将其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进行统一管理。“体外循环”是指虽然发现了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但未识别为监测对象,也未将其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进行统一管理,而仅是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外,给予一定帮扶措施。这两类情况均未将符合条件的农户识别为监测对象统一管理,都可能会因为帮扶不及时、不到位导致返贫致贫,应作为各类监督检查和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重点关注的问题。

  11.监测对象是否都要进行帮扶?

  识别为监测对象后都要落实帮扶措施。对已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周期性帮扶政策要延续。对有发展意愿、有劳动能力的今年要实现产业帮扶全覆盖。

  12.识别为监测对象后要在多长时间完成帮扶计划制定和帮扶措施申报?

  对新识别的监测对象,村级要根据返贫致贫风险,原则上在10天内完成帮扶计划制定和帮扶措施申报。同时县级乡村振兴部门要跟踪督促相关行业部门尽快将帮扶措施落实到位。及时将帮扶措施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行乡村振兴信息系统。

  13.对监测对象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有什么要求?

  开发式帮扶是指,通过提供劳动机会,帮助提高劳动技能或能力,扩大生产规模或转变生产经营方式,开发利用土地、房屋或其他生产资料等途径,促进农户依靠自身力量发展的帮扶措施。对监测对象实施开发式帮扶要以促进稳定增收为根本目的,要注重激发内生发展动力,要带动监测对象就业或参与生产、经营、管理、决策等环节。直接发钱发物、入股分红和对提升劳动能力没有直接作用的技能培训不属于开发式帮扶措施。

  14.监测对象风险消除的条件是什么?

  收入稳定超过当年监测范围、“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持续巩固,经综合分析研判,监测对象识别时的返贫致贫风险已经稳定消除或自然消除,且不存在新增返贫致贫风险的,按程序标注风险消除。对年度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年防返贫监测收入基准线的监测对象,原则上当年不得标注风险消除。

  15.监测对象风险消除是否有比例要求?

  不得设置风险消除比例要求。

  16.对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的监测对象落实相关措施后,能否消除风险?

  暂不标注风险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