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06/2024-2154021
  • 发布机构:伍市镇
  • 生成日期:2024-01-11 10:25:40.0
  • 公开日期:2024-01-1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2024年伍市镇政府内设机构办室职责

来源:伍市镇 2024-01-11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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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党政办公室:协助领导处理党委、人大、政府日常事务和政协委员联络事务;负责党委、人大、政府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共青团、机关文电、重要文稿发布、材料撰写、综合调研、信息、机要、保密、协同平台、深改、档案、图书馆等工作;负责新闻媒体新闻稿件撰写与发布;负责机关日常管理、会务、接待、后勤、食堂等工作。

  2.党建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妇联日常工作。负责政务、社会服务场所管理与服务工作,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统筹负责协调“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指导村(社区)综合服务工作与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3.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整合农技、畜牧水产兽医、农业机械等职能事务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动物卫生防疫方面的工作;负责种植业、养殖业、水产业、农业机械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培训推广、技术服务和农业病虫害预测预报及防治指导工作;负责国家强制免疫的动物疫病免疫接种和重大动物疫病监测、报告、控制与扑灭以及动物检疫等工作;负责农机购置补贴核实,协助处理农业机械安全事故;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督服务工作;负责林业生产、开展林业技术服务、推广林业科学技术、森林防火及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的工作;负责水利工作,以及水利工程维护管理、河道湖泊与水库治理、水旱灾害防御、堤防维护管理、机电排灌、水资源和水土保持、移民开发、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等方面的事务性、技术性工作;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审批;承办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土地流转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负责经济社会调查统计;负责农业、水利等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推进农业产业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负责农业农村、农民负担监督等方面的工作;负责林政资源管理;负责村级集体经济合作社账务管理。

  4.乡村振兴办:负责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驻村结对帮扶等工作;负责“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示范创建、乡村建设、产业发展、小额信贷等工作;负责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使用监督与管理;负责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

  5.项目办:负责工程项目管理,包括工程项目立项、招标、报建等相关程序,现场施工管理、项目结算验收等;协助争资争项项目的手续办理,包括中央、省、市预算内资金争取、各专项资金申报等。

  6.重点项目办:负责G536、平益高速、京港澳高速、工业园拆迁等工作。

  7.纪检监察室:负责党风廉政、纪检监察、作风建设、督查、干部考核、村级考核、部门考核。

  8.社会建设和应急管理办:负责政法工作、平安建设、信访维稳、利剑护蕾、禁毒等工作;负责综治中心平台建设管理;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与处置;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派出所、交警中队、司法所、基层法庭工作。

  9.生态环保办: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牵头负责中央、省、市、县下达生态环境保护相关问题整改工作,做好石材行业日常巡查、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等工作,做好汨罗江流域生态环境水治理及污水处理厂运营工作。

  10.资源开发办:负责花岗岩矿山开采、整合、砂石资源开发工作。

  11.争资争项办:负责财源建设攻坚战,督促各线办财源资金落实到位;负责争资争项,包括中央、省、市预算内资金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国债、部门专项资金申报等工作;配合项目办做好相关项目的申报手续。

  12.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法规政策的落实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走访慰问等事务性工作;完成省、市、县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会同人民武装机构做好国防动员、民兵训练、预备役管理等人民武装工作。

  13.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负责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民政、医疗保障、农保收缴、残联、社会救助等工作。负责社会服务平台管理与维护、政务服务、便民服务办事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质量与办事效率考核,受理办事群众投诉。

  14.社会发展办:负责宣传、意识形态、网信、文明实践、文明创建等工作;负责教育工作及教育三年攻坚行动;负责统战、民族宗教、侨务等工作;负责招商引资、企业管理、金融等工作;牵头负责移动、联通、电信等信息化管理工作;负责教育基金、商会工作;负责文化旅游广电体育、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等文化工作。

  15.人居环境办:负责全镇人居环境整治、厕改,负责区域内常态化保洁、巡查、督查等工作;负责集镇人居环境保洁,加强对保洁、清运队伍的管理;负责秀美屋场打造;负责乡风文明、红白喜事规范管理;负责交通、城管工作。

  16.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卫生健康、科技等工作。

  17.国土城建办:负责住建、城建、自然资源、城市(村镇)规划、村镇建设、集镇管理、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环境污染的管理、卫片图斑执法工作;协助农业农村办做好村民建房审批。

  18.综合执法大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镇政府名义开展执法工作,接受有关县直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负责辖区环保巡查、综合执法并交部门整改;进一步明确国土巡查、打非治违和综合执法责权,接受投诉举报、协助调查取证等日常执法工作,承担县级行政部门授权下放的相关执法工作,与县直专业执法队伍协调配合,加强联合执法、联动执法,开展集镇土地建房巡查执法,负责环保、矿山、企业、河道巡查。

  19.财政所:负责财政预算决算编制草案并组织执行,惠民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资金监管、惠农“一卡通”系统维护、惠民惠农补贴数据查询,财政性资金、财政票据的监督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债权债务管理;组织协调收入征收;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村级财务监督,按要求做好村级账务事务工作;负责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监督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