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平(向家)字2026第0007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6 年 8 月 21 日之前) 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平江县自然资源局向家不动产登记所
联系方式: 15580123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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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登记 申请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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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彭伟军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向家镇南街社区南街路160号 |
430626023012JC10716 |
144.75/293.26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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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喻红卫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向家镇南街社区向家片259号 |
430626023011JC20616 |
233.15/233.15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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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登记机构:平江县自然资源局向家不动产登记所
2026年 7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