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9年向家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对各村(居)委会、镇属各部门单位实行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千分制考核,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分值1000分)
(一)造成负面影响的案事件(减分项目,减分不设限)
1.群体性事件、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食品安全事故(事
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事件)、公共卫生事故(事件)和刑事案件。
2.交通、火灾案事件。
3.舆情事件。
(二)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210分,减分项目减分不设限)
1.社会稳定风险评估,20分。
2.风险防范化解管控,30分。
(1)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10分;打击非法用工、
劳资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等重点领域纠纷排查化解,10
分;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村(社区)调解委员会建设以及人民调解组织派驻人民法院、公安派出所调解室工作,10分
(2)“民转刑”防范,10分。
3.社会治安防控工作,包括命案、致人重伤刑事案件防范
治理工作,研判与排查整治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
题,10分。
4.防范和打击金融犯罪、非法集资,10分。
5.防范和处理邪教,40分。
6.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10分。
7.网络安全和网络舆情管控,10分
8.进京非接待场所相关人员登记,20分;赴省非接待场
所相关人员登记,10分。
9.反暴恐,减分项目,减分不设限。
10.扫黑除恶专项斗争,40分。
(三)源头性、基础性工作(330分,减分项目280分)
1专项工作服务管理(150分,减分项目90分)
(1)依法整治“三违三强”(违法河道采砂、违法工程招投
标、违法工程监理、强揽工程、强买强卖、强行阻工)工作,
30分。
(2)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管和救治救助,30分
社区矫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建立
完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疏导机制、危机干预机制,留守儿童管理,各以减10分为限。
(3)来平少数民族人员和关注人群服务管理,以减10分为
限。
(4)开展禁毒人民战争,70分。
(5)寄递物流安全,10分。
(6)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校车安全,20分。
(7)二手车交易市场管理,以减20分为限。
(8)汽车租货公司管理,以减20分为限。
2.基础工作(180分)
(1)综治中心建设和网格化管理,100分。
(2)信息化,40分。
综治信息综合平台建设,5分。综治视联网系统建设,5
分。推进实施“雪亮工程”,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及联网应用,30分;超额完成全年任务的予以加分,加分以20分为限。
(3)普法工作,20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实现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全覆盖;落实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社区矫正服务、安置帮教服务、法律援助服务、其他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4)政法综治宣传和舆情引导,10分。
(5)见义勇为,10分。凡被推荐为国家级、省级表彰的见
义勇为典型,每表彰1人分别加计10分、5分,加分以10分为限。
3.打击治理(减分项目200分)
(1)打击传销、无证无照经营及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反假
货币,打击走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治理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人民法院挑行难、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整治、扫黄打非、电气火灾及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以打击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为重点的“打四黑除四害”行动,各以减10分为限。
(2)中央、省、市部署组织的专项行动,如“三违三强”
专项整治、医患矛盾纠纷综合整治、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扫黑除恶、扫黄打非、禁赌、打拐、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等,最高减50分。
(3)治安乱源治理。被省、市、县综治委(办)挂牌整治
要即时下达)的,每起扣10分、5分、2分。扣分以20分为限。
(4)集中整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专项行动工作,以减
20分为限。
(5)每发生盗窃案件1起扣5分。凡暗访暗查发现涉黄场
所1处扣2分,查处1处扣5分,凡暗访督查或群众举报聚众赌博、电游赌博、地下六合彩(包括码书码报)线索,经初査属实,每场次扣5分,每查处1次扣10分;黑恶势力每查处1人次扣10分,其他涉矿涉砂、建筑领域、群体性事件、突发事件等每打击处理1人次扣5分。扣分以50分为限。
(四)基层平安创建(240分)
1、平安乡镇、平安社区(村)、平安学校(校园及周边治
安综合治理)、平安医院(医患纠纷治理)平安企业、平安单位、平安小区、平安景区(点)、平安交通、平安家庭、平安文化市场、平安边界等平安创建活动,90分。
2、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人员管控,10分。
3、命案预防,10分。
4、危爆物品管理,10分。
5、护路护线,10分。
6、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10分。
7、消防工作,10分。
8、落实重点领域实名制,10分
9、网吧管理,以减20分为限。
10、妇女儿童权益保护,10分。
11、预防调处医患纠纷,10分。
12、群防群治队伍建设,10分。
13、“平安指数”,50分。
(五)落实综治责任(60分,减分项目70分)
1、综治领导责任制,30分。
2、综治组织建设及其职能作用发挥情况,10分。
3、村级对乡镇党委、政府、派出所、交警中队、法庭、司法所等政法基层单位的重视支持,20分。
4、被县以上综治部门暗访督查发现问题的每通报1次扣
10分,被县级综治部门通报1次扣5分。
5、没有贯彻镇综治办的会议要求,没有履行职责或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每次扣5分;未按综治办要求报送本单位有关实绩档案、各种工作数据和情况的,每次扣2分。
(六)民意情况(150分,减分项目80分)
1、根据《岳阳市群众满意度调查考核及奖惩试行办法》
运用市民调中心综治民意调查结果折合计分。
2、民调宣传(-40分);按会议宣传(-10分)、资料宣传
(-10分)、走访宣传(-20分)进行考核。按照工作要求:①凡抽查、暗访、考核发现会议贯彻不到位的每缺一次扣2分;②资料发放不到位每漏1户扣0.2分;③宣传标语每少1条扣2分;④暗访、督査干部上户走访不到位被县委督査室、县政府督査室、县综治办每通报一次扣5分。
3、就特定问题,专项工作组织暗访,扣分以40分为限。
(七)加分项目
1、在全省相关会议上介绍经验的加10分,进行书面交流
的加5分;在全市会议上介绍经验的加5分,进行书面交流的加2分。作为全省、全市现场,召开相关经验交流会的,分别加20分、10分。加分以30分为限。
2、综治维稳工作经验和做法(非一般工作信息稿),被省、
市综治工作简报或党报采用的,省级每篇加10分、市级每篇加5分。加分以30分为限。
3、县综治委在当地召开专题现场会,推广其典型经验的,
加计10分。
三、考核评定
2019年12月份,由镇纪委、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组成考评组对各村(居)及有关单位按照《细则》进行考评,根据考评结果,900分以上的为优胜单位,800分以上的为合格单位,750分以上的为基本合格单位,750分以下的为黄牌警告。考评结果经镇党委审定后报县政法委。信访及人民调解工作另行制定考核方案。
四、“黄牌警告”、“一票否决”权制
如有下列情形的,给予“黄牌警告”或“一票否决”:
1、扫黑除恶工作不力,被县级以上督办通报的;
2、发生重特大刑事案件的;
3、发生严重暴恐案事件、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重大案事件,或在敏感时期、特护期发生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案事件的;
4、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
5、“地下六合彩”打击不力的;
6、平安创建工作开展不力影响全镇排名的;
7、民调工作开展不力影响全镇排名的;
8、反邪教工作不力,有人员参与邪教组织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
9、被县级以上组织或新闻媒体暗访发现重大问题的;
10、根据省、市、县“一票否决”权制明文规定认定其它应予“黄牌警告”或“一票否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