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政办公室:协助乡镇(街道)领导处理党委、政府日常事务和政协委员联络事务;负责党委、政府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宣传、意识形态、网信、文明实践等工作,撰写与发布新闻稿件;负责机关日常管理、协同平台、印章管理、重要文稿、综合调研、保密、档案、移风易俗、综合协调等工作;负责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向钧故居等文化文物保护工作;负责会务、接待、后勤、食堂等工作。
2.工会:负责工会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机关干部活动;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3.党建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日常工作。负责工会、妇联的日常工作;负责综合考核等工作。
4.财政所:负责财政预算决算编制草案并组织执行,村(居)民补贴资金发放,财政性资金、财政票据的监督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债权债务管理;组织协调收入征收;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村级财务监督,按要求做好村级账务事务工作。
5.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业生产和农业技术服务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督服务工作;负责农田水利建设、河道管理、自来水厂管理、防汛抗旱等工作;负责林业管理、畜牧管理工作;整合农技、畜牧水产兽医、农业机械等职能事务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动物卫生防疫方面的工作;负责经济社会调查统计;负责农业农村、农民负担监督等方面的工作。
6.乡村振兴办:负责巩固脱贫攻坚成效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驻村结对帮扶等工作;负责乡村振兴示范创建、乡村建设、产业发展;负责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
7.国土城建办:负责自然资源、城市(村镇)规划、村镇建设、集镇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环境污染的管理、卫片图斑执法工作;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审批。
8.项目办:负责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工程项目管理,包括工程手续、现场施工管理、项目结算验收。
9.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镇政府名义开展执法工作,接受有关县直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负责辖区环保巡查、综合执法并交部门整改;进一步明确国土巡查、打非治违、矿山巡查、企业巡查和综合执法责权,接受投诉举报、协助调查取证等日常执法工作,协助做好禁鞭禁炮、河道巡查工作;承担县级行政部门授权下放的相关执法工作,与县直专业执法队伍协调配合,加强联合执法、联动执法,开展集镇土地建房巡查执法;完成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10.纪检监察室:负责党风廉政、纪检监察、作风建设、督查、考核等工作。
11.人居环境办:负责全镇人居环境整治、厕改,做好区域内常态化保洁、巡查、督查等工作;负责集镇人居环境保洁,加强对保洁、清运队伍的管理;负责秀美屋场打造;
12.综治办: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群众信访接待、防范邪教、平安建设、禁毒、民调等工作;负责综治中心平台建设管理;协调派出所、交警五中队、司法所、基层法庭工作。
13.生态环保办: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牵头负责中央、省、市、县下达生态环境保护相关问题整改工作,做好日常巡查、生态环保等工作,做好汨罗江流域生态环境水治理及污水处理厂运营工作。
14.退役军人事务服务站:负责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法规政策的落实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走访慰问等事务性工作。完成省、市、县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会同人民武装机构做好国防动员、民兵训练、预备役管理等人民武装工作。
15.民政办:负责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落实、特困户临时救助工作;负责五保供养、敬老院管理工作;负责殡葬改革工作。负责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民政、医疗保障、农保收缴、残联、社会救助等工作。
16.安全办: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与处置。
17.行政审批办:承担新农合、新农保工作;负责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整合审批服务工作和力量,负责政务、社会服务场所管理与服务工作;统筹负责协调“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