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平江县委办公室 平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江县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平办发〔2012〕13号)精神,向家镇为三类型乡镇,结合向家镇人口、面积、经济发展等因素和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主要职责
向家镇党委、政府主要承担着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的重大任务。结合当前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向家镇党委、政府重点履行以下职能: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执行本级党代会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决议。
(二)加强经济建设。编制经济发展规划;营造经济发展环境,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加强农村经济管理和统计工作;指导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因地制宜组织发展区域特色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推进农村市场经济体系的建设。
(三)加强社会管理。编制社会发展规划;负责或配合县直有关部门做好区域内的民政、公安、司法、人武、国土资源、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市场监管、质量技术监督、粮食安全、社会救助、扶贫助残等工作;加强农村规划建设和财政管理工作;建立防灾减灾等区域性、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机制;负责区域内的社区、社团和经济组织的管理,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
(四)提供公共服务。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农田水利、乡村道路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提供政策、科技、信息、就业培训等服务;加强社会保障服务,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工作。
(五)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依法保护各类经济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综合协调平安建设工作,构建民间矛盾纠纷调处体系,做好基层信访调解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抓好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增强公民法制意识;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工作;保护老年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六)加强基层组织管理。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对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指导和帮助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依法自治,推进村务公开,促进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向县委、县政府反映社区居(村)民的意见和建议。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向家镇党委、政府设4个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加挂“社会管理综合办公室”、“群众工作办公室”、“安全生产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
主要负责党务、政务、群团、财务、后勤和政法、治安、维稳、信访、群众工作、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工作;联系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司法所等工作。
(二)经济发展办公室(加挂“环境保护办公室”牌子)
主要负责农业、工贸、财政、环境保护等工作;归口管理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水务管理站、林业工作站;联系财政、工商、税务、金融等工作。
(三)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文体广电办公室”牌子)
主要负责社会保障、民政事务、基层政权建设、村镇规划建设、经济管理、统计、土地承包、农民减负、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环境卫生、文化、广播电视、体育等工作;归口管理社会保障和民政事务管理站、规划建设管理站;联系教育、国土、房产工作。
(四)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主要负责宣传贯彻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规划,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网络及工作队伍建设;归口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所;联系卫生工作。
各办公室设立一岗多责的干事和助理等职位,在重点从事一两项专门工作的同时兼事其他工作。
纪检(监察)、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机构按章程设置。
设立人民武装部,依法履行国防动员、民兵训练、预备役管理等职能。
财政所设置和管理暂维持现状。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核定向家镇党委、政府机关行政编制17名。
核定向家镇党委、政府机关领导职数7名,其中党委书记1名、镇长(兼任副书记)1名、党委委员3名、副镇长2名。
四、事业站所
按照公益性和经营性职能分开的要求,结合向家镇实际,综合设置6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加挂“农技农机技术推广服务站”、“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站”牌子)
将农技、农机、畜牧水产、乡镇企业管理等公益性职能整体划入。主要负责农业、农机、畜牧水产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服务,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工作。不再保留原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水产站。
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二)社会保障和民政事务管理站(加挂“便民服务中心”牌子)
将原劳动和社会保障站职能整体划入,新增便民服务等职能。主要负责劳务介绍和输出、人力资源开发、农民工权益保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农合、职工和居民医保、生育保、工伤保、低保、五保、民政优抚、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便民服务、农村经营管理、惠农资金监管、村级财务管理、农民减负和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等工作,新增村务公开和村民自治指导职能。不再保留原劳动和社会保障站、民政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站。
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其中站长1名、副站长1名。
(三)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所
将原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所职能整体划入。主要负责宣传贯彻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和优生优育知识,为育龄妇女提供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服务,为已婚妇女开展避孕节育情况检查,指导育龄夫妻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等工作。
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其中所长1名。
(四)规划建设管理站(加挂“乡村道路管养站”牌子)
将原建设房产管理站的建设管理职能整体划入。主要负责村镇规划建设、农村集镇管理、城镇化建设、城建监察等工作;负责乡村道路管养、集镇环境卫生管理、村组卫生管理,组织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与“清洁家园”活动。不再保留原建设房产管理站。
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名,其中站长1名。
(五)林业工作站
将原林业站职能整体划入。主要负责林权管理、林政管理、林业技术推广服务;负责森林防火工作;促进林业产权交易,维护生态平衡。
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其中站长1名。
(六)水务管理站
将原水管站职能整体划入。主要负责山塘、水库、堰坝、沟河等水利工程管理,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维护提供技术服务;负责农村饮水工程维护;负责防汛抗旱工作。不再保留原水管站。
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其中站长1名。
五、县直派出机构
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工商所、税务所、国土资源管理所等派出机构的设置和管理按照相关要求执行。
六、其他事项
1.向家镇应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纪律,严禁擅自设立机构或提高机构规格,各类机构领导职数的配备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严禁在核定的职数和职务名称之外,擅自增设职数、任命负责人;严禁擅自超编进人、借调人员、雇请临雇人员;严禁自行制定提前离岗、提前退养、停薪留职的规定。
2.水务管理站不单列运行,由向家镇党委、政府确定相关站所与其合署办公。
七、附则
本规定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