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什么要进行房屋安全排查?
房屋也会衰老,房屋就像人的身体同样会有生老病死,风吹雨打中难免会患点小恙,平时需定期保健。房屋即使在正常使用过程中,由于材料的老化,构件强度的降低,结构安全储备的减少,周边环境的变化或地质灾害的影响等,必然会产生由完好到损坏,由小损到大损,由大损到危险。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应主动对房屋安全进行自查,同时配合镇、村开展的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自查和镇村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整改销号,确保不留隐患。
二、什么原因会引起房屋损坏?
①设计因素:无勘察、设计,设计标准过低
②施工因素:未按标准、规范操作,未达到设计要求,偷工减料等。
③材料因素:使用不合格材料
④环境因素:选址不科学或边坡防护措施不到位
⑤人为损害:随意加层、破坏性装修,缺修少养,违规随意改变使用功能,超负荷使用等。
⑥灾害影响:火、风、雨、雪等灾害,或腐蚀、撞击、爆破及地震、滑坡等地质影响。
三、自建房安全隐患如何初步判定?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制印发《自建房结构安全排查技术要点(暂行)》自建房安全隐患初步判定结论分为三级: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存在一定安全隐患、未发现安全隐患。
(一)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房屋地基基础不稳定,出现明显不均匀沉降,或承重构件存在明显损伤、裂缝或变形,随时可能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结构已损坏,存在倒塌风险。
(二)存在一定安全隐患:房屋地基基础无明显不均匀沉降,个别承重构件出现损伤、裂缝或变形,不能完全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三)未发现安全隐患:房屋地基基础稳定,无不均匀沉降,梁、板、柱、墙等主要承重结构构件无明显受力裂缝和变形,连接可靠,承重结构安全,基本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四、国家对房屋危险性鉴定等级如何划分?
A级:结构承载力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发现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
B级:结构承载力基本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C级: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
D级: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五、谁是自建房安全责任人,有哪些责任?
(一)责任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保证房屋的整体结构安全,承担下列房屋安全责任
1、按照房屋规划设计用途合理使用房屋
2、检查、维修养护房屋
3、装修房屋不得危及被装修房屋和毗邻房屋的使用安全
4、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委托房屋安全鉴定,并及时治理房屋安全隐患
5、采取其他必要措施保障房屋安全
(二)日常使用中,房屋产权人和使用人不得实施下列有损房屋安全性能的行为
1、降低房屋地面地坪标高或开挖地下室
2、擅自在原有房屋上加层或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3、在承重墙上开挖壁柜、门窗洞口或者扩大房屋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洞口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4、超过设计标准增大荷载
5、在楼面、屋面结构层开凿洞口或者扩大洞口
6、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
7、拆除或者改变商场、宾馆、饭店、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大型建筑中具有房屋抗震、防水整体功能的结构
8、擅自改变住宅房屋的使用性质
9、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危害房屋安全的行为
六、造成房屋安全隐患因素有哪些?
1、选址:选址不安全、未严格按照国家建筑规范建设,用水、用电、用火设置不规范
2、选人:选择没有相应资质的施工队伍(企业)进行施工,建筑工匠缺乏建筑安全施工技能和质量安全知识。
3、选材:选择“三无”或不合格建筑材料
4、验收:未经政府规划审批,没有专门部门或技术人员进行竣工验收,对建设中隐藏的质量安全问题不能被及时发现整治
5、消防:未设置消防通道或缺乏消防隔离措施,无消防器材,用电用火使用材料不合格、设置不规范。
6、用途:违规将生活、经营、仓储用房“三合一”混合使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商住混合房屋缺乏消防措施。
七、如何消除安全隐患?
1、严禁擅自改变房屋建筑主体及承重结构
2、利用居民自建房进行经营、仓储和人员居住的,必须进行专业消防设计,加强消防设施设备配备,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3、禁止私拉乱接。用电、用气和用水等管线必须由专业人员敷设。平时做到人走火灭、断电断气断水,定期进行维修保养
八、发现安全隐患如何处理?
一旦发现隐患,应及时向所在的村组、社区报告。对发现有安全隐患或地质灾害征兆的房屋,应立即撤离人员、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