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梅仙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的通 知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部门:
根据湘综治委〔2010〕5号,2010年全省社区矫正工作要点,湘社区矫正办〔2010〕2号,平江县综治委〔2011〕8号等文件精神,经梅仙镇党委、政府、人大集体研究决定,调整梅仙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李三军任组长,彭怀多、余喜华任副组长,刘亚平、朱雅丽、胡江涛、湛爱奎、湛少球、陈平、方德江、贺维、游大庆、甄圣、彭华林、李敬、李祥龙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彭华林兼任办公室主任。
特此通知。
二0一四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