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全体干部职工: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将《梅仙镇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梅仙镇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镇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优化竞争激励机制,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不断改进干部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凝聚力、向心力。根据平人发[2013]9号《关于印发2013年平江县机关事业单位中层领导干部竞岗轮岗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本次竞争上岗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5)民主集中制原则;
6)依法、依规办事原则;
7)个人意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原则。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本镇机关17个办室负责人竞争上岗
1、党政办主任(负责党委、政府内务等具体工作)
2、计生办主任(负责计划生育等具体工作)
3、综治办主任(负责综治、信访等具体工作)
4、城建办主任(负责城建、国土等具体工作)
5、安监办主任(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等具体工作)
6、经管站站长(负责经管、统计等具体工作)
7、民政办主任(负责民政等具体工作)
8、团委书记(负责团委等具体工作)
9、计划生育服务所长(负责服务所工作)
10、征收所长(负责计划生育征收业务工作)
11、柘庄片协管(负责柘庄片计划生育工作)
12、团山片协管(负责团山片计划生育工作)
13、梅仙片协管(负责梅仙片计划生育工作)
14、林业站长(负责林业站工作)
15、农技站长(负责农技站工作)
16、妇女主任(负责妇女工作)
17、水管站长(负责水管站工作)
三、资格和条件
(一)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本人想干;
2、有决心干好;
3、大家公认;
4、服从组织安排。
(二)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
1、参加竞争上岗的中层干部必须是本机关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应当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3、近年年度考核无不称职的;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程序和方法
(一)制定并公布实施方案:按照规定的岗位职数制定竞争上岗实施方案,经镇党委、政府会讨论通过后,实行张榜公示(3月10日)。
(二)报名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3月12日上午12点前按职位不分岗位自愿报名,演讲和报名表可到岗位,报名时必须填写是否服从组织安排。镇党委政府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张榜公布。
(三)演讲和民主测评:3月13日上午8:30召开演讲和民主测评大会,参加大会的人员为本单位机关全体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演讲顺序按抽签确定。
大会演讲的主要内容包括本人的基本情况、竞职理由和工作打算。演讲时间一般为5分钟。演讲结束后,由与会人员对竞争上岗人员进行民主测评,每张测评表胜任人数必须是17名,少于或超过的视为废票。工作人员当场收集,并唱、监、计票,结果当场公布。演讲和民主测评票占总分的60%。
(四)负责干部票决:负责干部对参与竞争上岗的干部进行投票表决。负责干部票决占总分的40%。
(五)考评方法:每年度对中层干部进行民主测评和年度考核,优秀的中层干部优先解决职级待遇,对民主测评和年度考核不称职的中层干部,领导小组研究后可另选他人。
五、纪律与监督
竞争上岗必须严格执行《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并严格遵守下列纪律:
(一)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不搞暗箱操作,不搞事先内定人选。
(二)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不准弄虚作假,不准拉票贿选,不准徇私舞弊等非正常活动。
(三)对竞争上岗工作中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分或者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竞争上岗结果无效,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方案由镇竞争上岗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