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直有关部门、各村(居)委会:
现将《梅仙镇2015年度安全生产“四大三基”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制订具体的实施计划,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加大安全投入,严格考核评估,狠抓各项工作落实。
2015年3月22日
梅仙镇2015年度安全生产“四大三基”
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根据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平江县2015年度安全生产“四大三基”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通知》(平政办函[2015]16号)文件精神,特制定2015年度全镇安全生产“四大三基”工作实施方案(大宣传、大培训、大检查、大整治、基本建设、基础工作、基层创建,以下简称“四大三基”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总任务
围绕“一个目标、两大关键、三个提升”的总目标任务,坚守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的红线,严把事故指标不超控的底线,努力增强安全监管能力、增强专项整治实效,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法治水平,全面提升党政重视和抓安全生产能力水平,全面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实现种类事故总量、伤亡人数双下降,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重点任务(祥细内容见附表)
三、保障机制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梅仙镇推进安全生产“四大三基”行动领导小组,由李三军任组长,黄进军、刘亚平任副组长,吴敏思、彭中华、龙导平、湛青军、王卫国、彭怀多、胡卫东、郑崛、李亮、李敬、艾叶青、姚湘桂、张其兵、邹满意、陈平、游大庆、冯平、方景杰、吴达松、李坚强、唐奇志、江峰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安监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和协调推动、督促、指导、考核“四大三基”的推进工作。
(二)健全投入机制。镇财政要完善安全生产“四大三基”工作投入保障机制,根据工作情况安排安全生产专项经费,重点用于计划的落实。督促企业提足用好安全费用,确保计划任务顺利实施。
(三)强化统筹协调。充分发挥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综合运用安全生产工作批评通报、警示约谈、事前问责、“黄牌警告”、“一票否决”等手段,切实加强对各村和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协调,统筹推进“四大三基”工作。
(四)严格督查考核。镇政府将本行动计划实施情况作为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考核的主要内容,每季度一次专项督查,每半年一次讲评,对责任不明、工作不力、效果迟缓的单位启动问责;对工作推动力度大、工作效果明显、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实行表彰奖励。
附件:安全生产“四大三基”行动计划主要任务分解表
安全生产“四大三基”行动计划主要任务分解表
项 目 |
主要任务 |
牵头 单位 |
责任 单位 |
办理 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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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宣
传 |
年内至少安排一次安全生产专题学习 |
安委会 |
安监办 党政办 |
3月31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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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镇机关大院开辟安全专栏,进行法规、政策宣传,每月对重大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进行曝光 |
党政办 |
4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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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好“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向群众编送一批宣传单、宣传册,普及安全生产知识 |
党政办 |
6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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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06国道大屋路口和招贤路口悬挂2块长期固定的大型安全生产标语 |
安委会 |
安监办 党政办 |
6月1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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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向属地企业负责人发送安全生产警示短信,不少于100条 |
党政办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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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本辖区、本行业的所有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在厂区醒目位置设立安全生产风险公告栏,实时公告企业的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和职业病危害等风险危害情况 |
安委会 |
安监办 企业办 |
3月31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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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高危行业企业建立每天班前检查和警示教育制度,建立职工举报奖励制度。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半年为员工讲1堂安全生产课、利用自有微信、墙报等方式营造安全生产氛围 |
安委会 |
河道办 安监办 城建办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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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培训 |
组织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实现企业从业人员100%持证上岗,对安全培训责任不落实的企业,依法给予处罚 |
安委会 |
企业办 安监办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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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1期村级安全专干专题培训班 |
安委会 |
安监办 |
6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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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检
查 |
突出重点行业和特种行业领域,制定年度执法计划方案,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方位大检查,全面开展“有计划、严要求、规范化”的安全生产行政检查,确保安全检查全覆盖 |
安委会 |
派出所 六中队 河道办 安监办 城建办 工商所 |
3月31日前制订方案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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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份起,在全镇各行业领域企业全面实行隐患自查自改月报工作制,督促企业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 |
安委会 |
河道办 安监办 城建办 建管站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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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党政班子成员每月至少带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1次以上 |
安委会 |
全体班子成员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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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安全生产暗访督查、突击检查、交叉检查、随机抽查复查。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备案和复查验收制度,确保县挂牌督办安全隐患按时间节点整改到位。 |
安委会 |
派出所 六中队 河道办 安监办 城建办 工商所 建管站 |
12月3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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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整
治
大
整
治 |
建立“打非治违”专项检查制度,重点区域和矿山无证开采、非法开采、超深越界、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等非法违法行为和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 |
安委会 |
国土所 派出所 六中队 运管所 河道办 工商所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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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建“打非”队伍,制订工作方案,推动“打非”常态化 |
安监办 |
3月31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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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并落实火工产品、电力联合审批制度,持续推进“打非治违”行动,坚决惩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
派出所 供电所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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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 “打非”主体责任,监督督促企业落实“治违”主体责任,坚决惩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
安委会 |
安监办 企业办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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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建材等八大行业领域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杜绝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安全责任事故危险化学品等八大行业领域死亡事故 |
安委会 |
综治办 安监办 河道办 工商所 |
3月31日前,制订年度整治工作方案,并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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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开展“道路平安年”为契机,以改革创新、强化监管、综合治理为手段,深入排查整治涉及道路、车辆、驾驶人管理等方面的安全隐患,重点解决道路客运、校车、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严惩“三超一疲劳”、酒后驾驶等违章违法行为 |
六中队 |
运管所 交通办 校车办 派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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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整
治
大
整
治
|
把人员密集场所、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等作为检查重点,持续推进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和火灾集中围剿专项行动,最大限度地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
综治办 |
派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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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校车及非法办学安全专项整治,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
校车办、学区牵头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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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采砂船舶无证航行、非法开采的安全专项整治,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
河道办牵头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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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防范脚手架和起重机械倒塌、施工坍塌、触电、高空坠落等易发事故为重点,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
城建办 建管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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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防范重特大事故和群死群伤事故为重点,深入开展旅游景区安全专项整治,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
安委会 |
安监办 团山村 姜源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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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锅炉、电梯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为重点,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
安委会 |
安监办 企业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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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必须向县安委办报送不少于2个以上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查处的典型案例 |
安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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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25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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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部门单位挂钩联系企业、干部办村联系安全生产工作制,选择一批重点企业挂点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
党政办 |
每季度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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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开展职业卫生培训、职业卫生“三同时”、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标识、现状评价等专项检查 |
安委会 |
卫生院 安监办 企业办 |
每季度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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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 |
按省、市确定的时间,完成涉危企业基础数据库、统一身份认证系统、音视频互通标准以及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建设 |
安监办配合县安委办 |
按省市确定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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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订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并报送县应急办和县安委办备案;认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日宣传教育活动 |
安监办 |
5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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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升应急救援水平,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不少于1次 |
安监办、派出所、交警六中队、交管站、学区、建管站、林业站、水管站等部门要分别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
6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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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础
工
作 |
按照分工安排和网格化管理要求,层层签订责任明确、操作管用的责任状,下达责任书和交办单等,切实细化、量化包括党政负责人在内的班子成员、联村联企干部的任务和责任,构建职责明确、奖罚分明的“一岗双责”安全监管体系 |
党政办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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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安全投入到位、教育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
安监办 企业办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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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企业标准化创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达标率100%,冶金、机械等80%以上的规模工贸行业(领域)企业实现达标 |
安监办 企业办 |
12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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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行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建筑施工、道路运输等)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覆盖面达到90%以上 |
安委会 |
安监办 |
11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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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监管程序模式、建立健全各级工作台账 |
安监办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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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行政区域为基本单元,以生产经营单位为主体,落实政府、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村级安全专干制度,建立各行业领域、辖区企业台账,对每个行业领域的企业必须明确一名安全监管责任人员,横跨各管理单元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网格化工作格局。 |
安委会 |
安监办 |
3月31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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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岗位津贴 |
财政所 |
6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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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安全生产示范村、示范工地、示范企业、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平安校园等创建活动 |
安监办、企业办、 交通办、学区办、 建管站 |
12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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