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涉车学校、幼儿园:
新学期开学在即,为有效防范校车安全事故,保障学生人身安全,现对校车安全管理提出如下要求,请各涉车学校、幼儿园认真遵照落实。
一、指派一名工作责任心强的人员,作为校车安全管理人。
二、加强校车驾驶员、随车照管员的教育及管理。
三、严禁聘用无校车资质驾驶人驾驶校车运载师生。
四、严禁校车超载、超速、超员、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严禁使用非国标校车接送学生。
五、建立完善校车安全台帐资料,包括:校车的车型、车号、购车时间、行驶里程、车辆所有人、车辆驾驶人、随车照管员等资料;实名制乘坐校车学生名单;校车行驶时间、行驶路线、停靠站点;校车驾驶员、随车照管员的安全培训、教育资料。
二○一五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