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概况
虹桥镇地处湘、鄂、赣三省边界,东接江西省修水县和本县大坪乡,南与本县木金乡、加义镇、三墩乡交界,西与本县南江镇、幕阜山森林公园毗邻,北连湖北省通城县。
镇域总面积182.36平方公里,辖22个村,1个街道居委会,435个村(居)民小组,近4万人口,其中农业人口34972人。常用耕地总面积为29330亩,其中水田27030亩,旱田2300亩。山林18.9万亩。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列入镇级预算管理的部门有政府机关、计育、财政、农技、林业、水管等部门,同时还担负着精准扶贫、易地搬迁安置、抚恤社救、计划生育、乡村道路、水利及村级补助等经费的核算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转移支付等经费的监督使用。
列入镇级预算管理的在职人数为113人,其中:政府机关28人、财政8人、社保和民政事务管理站4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所11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20人、林业6人、规划建设管理站4人、水管3人;退休人数共29人,其中:政府机关27人,财政所1人、水管1人。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本年度预算总收入为2674.73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拨入经费777.06万元;其他收入1897.67万元。年度预算总收入增加1228.53万元,同比增长7.9%。
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本年度预算总支出为2674.73万元,年度预算总支出增加1228.53万元,同比增长7.9%。
基本支出:645.8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550.3万元
其中:工资津补贴类支出423.06万元,社会保险类支出127.24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95.5万元
其中:一般性公共办公支出39.39万元,公务接待支出11.3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93万元。
项目支出:2028.93万元
1、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662万元。
2、专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2.26万元。
3、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63.55万元。
4、安排基本项目建设支出920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0.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0万元。
五、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及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虹桥镇集中污水处理厂:预计总投资2300万元,2018年计划安排预算支出100万。项目预算绩效目标:预计集中解决集镇7000人生活生产污水处理,减少污水直入红桥河。
镇便民服务中心:预计总投资210万元,已通过政府招投标,2018年计划安排预算支出210万。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方便群众集中办理计生、民政、社保、城建、补贴等便民服务。
虹桥垃圾转运站:预计总投资50万元,2018年计划安排预算支出50万。项目预算绩效目标:预计集中处理虹桥各村垃圾中转置县集中处理中心,年预计处理生产生活垃圾3500吨。
长庆小集镇改造:预计总投资180万元,2018年计划安排预算支出180万。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方便长庆小集镇3000人人居出行。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无
八、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九、补充说明
1、预算收支增减说明:收入预算:2018年收入预算2674.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77.06万元,其他收入1897.67万元。较2017年相比,主要是增加了一般公共公开服务支出914.48万元。支出预算:2018年支出预算2674.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358.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27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58.8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36.38万元,农林水支出178.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94万元。与2017年相比,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增加了914.48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了64.37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增加了51.8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增加了883.41万元,农林水支出减少了42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9.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