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05/2023-2032299
  • 发布机构:虹桥镇
  • 生成日期:2023-02-01 14:37:59.0
  • 公开日期:2023-02-0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2023年度虹桥镇党政机构信息

来源:虹桥镇 2023-02-01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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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政办:协助镇领导负责处理党委、人大、政府日常事务和政协委员联络事务;负责党委、人大、政府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宣传、意识形态、文明实践等工作;负责机关文电、重要文稿、综合调研、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会务、接待、工会、统战、民族宗教、侨务、行政后勤、移风易俗、综合协调等工作。

2、党建办: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的日常工作。

3、行政审批办:负责政务、社会服务场所管理与服务工作,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整合审批服务工作和力量;负责政务服务、便民服务办事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质量与办事效率考核,受理办事群众投诉;负责政务、社会服务平台管理与维护;统筹负责协调“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指导村(社区)综合服务工作与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4、社会建设和应急管理办: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群众信访接待、防范邪教、禁毒、平安建设等工作;负责综治中心平台建设管理;协调公安派出所、公安交警中队、司法所、基层法庭工作、交通工作。

5、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民政、妇联、慈善、村级和社区建设、残联、社会救助、社工站等方面工作。

6、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整合农技、畜牧水产兽医、农业机械等职能事务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动物卫生防疫方面的工作;负责种植业、养殖业、水产业、农业机械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培训推广、技术服务和农业病虫害预测预报及防治指导工作;负责国家强制免疫的动物疫病免疫接种和重大动物疫病监测、报告、控制与扑灭以及动物检疫等工作;负责农机购置补贴核实,协助处理农业机械安全事故;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督服务工作;负责林业生产、开展林业技术服务、推广林业科学技术、森林防火及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的工作;负责水利和河长制工作,以及水利工程维护管理、河道湖泊与水库治理、水旱灾害防御、堤防维护管理、机电排灌、水资源和水土保持、移民开发、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等方面的事务性、技术性工作;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审批;承办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土地流转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负责经济社会调查统计;负责农业、水利等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农业农村、农民负担监督等方面的工作;负责林政资源管理和林长制;

7、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负责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巩固、推进工业经济等工作、招商引资工作、金融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森林防灭火、消防安全、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抗震救灾、防灾减灾、社会安全、食品安全等)应急管理与处置、安全生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食品安全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工作。

8、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服务中心:负责自然资源、村镇规划和建设、集镇管理、拆违控建、基础项目建设和管理、集镇污水处理等方面的工作、负责生态环境、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人居环境整治、环境污染的管理工作。

9、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负责科技、教育、文化旅游广电体育、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对象和单位、卫生健康与计划生育等方面的工作。

10、退役军人事务服务站:负责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法规政策的落实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走访慰问等事务性工作。完成省、市、县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会同人民武装机构做好国防动员、民兵训练、预备役管理等人民武装工作。

11、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镇政府名义开展执法工作,接受有关县直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负责协助辖区环保巡查、综合执法并交部门整改;协助国土巡查、打非治违、矿山巡查、企业巡查和综合执法,接受投诉举报、协助调查取证等日常执法工作,协助做好禁鞭禁炮、河道巡查工作;承担县级行政部门授权下放的相关执法工作,与县直专业执法队协调配合,加强联合执法、联动执法;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12、财政所:负责财政预算决算编制草案并组织执行,村(居)民补贴资金发放,财政性资金、财政票据的监督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债权债务管理;组织协调收入征收;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村级财务监督,按要求做好村级账务事务工作;负责镇村项目管理。

13、纪检督查考核(人居环境):负责纪检监察;负责督查督办、综合考核等工作。

 

 

 

中共平江县虹桥镇委员会

平江县虹桥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