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00/2013-1047178
  • 发布机构:平江县政府
  • 生成日期:2013-10-09 00:00:00.0
  • 公开日期:2013-10-09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关于村级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

来源:浯口镇 2013-10-0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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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财务管理是当前农民关注的重点和热点问题,事关农村大局的稳定和谐,村级财务管理目前存在的问题也不少,加强监督管理势在必行,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特制定以下规定,望各村遵照执行。

一、 财务审批

1、各村都要实行收支集体把关制度。所有开支由村主任签字同意开支,由村支部书记作为证明人签字。村主任是报账员的由支部书记审批。

2、各村都要健全民主理财制度。选35个村民代表成立民主理财小组,所有支出由理财小组组长签字同意,并盖上理财小组公章。

3、 重点项目、重大财务问题必须召开党员、组长、村民代表会议决策。

二、 财务管理

1、各村财务必须保证不得负债运行,采取勤俭节约原则,各村除重点项目支出外,今年其他一般性开支必须要在2012年基础上压缩10%以上。

2、 一事一议项目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后方可实施,且不得集资,捐款则不受限制,但必须是自愿,筹劳也按照受益户均摊原则。

3、继续推行减少村级招待费的规定。原则上1000人以下的村不得超过2000元,1000人以上的村不得超过3000元。且不得报销唱歌、洗脚等娱乐场所发票。

4、各村公费订阅的报刊一律不得超过1000元,优先保证党报党刊订阅,超额部分由个人私费订阅。

5、 各学校的维修、建设费用由教育部门承担,不足部分实行村民自愿捐款筹集,实行专账专人管理。

6、 各村外出办事一般不租用专车,特殊情况下必须实行限额规定,镇内不超过100/天,县内不超过150/天。

7、由村级发放的村干部工资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评议、讨论同意,报镇党委备案批复后方可发放。

8、各村慰问支出限定为慰问困难户支出,其他慰问款不得报账。

9、 每周三为村级报账日,各村一般每月须报账一次,超过三个月不报账的视为报账不及时。

10、 一律实行凭支出条据报账,平时不允许借款,年节特殊期间借支的也必须在半个月内报账到位。

11、 镇村账代理中心拒绝报销各村不合理支出,否则将对村账代理中心进行追责。三三、本规定从201366日起实行。如有违反本规定的情形,由镇党委政府按照相关文件追究各村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201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