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江镇城乡居民养老待遇领取人员资格
认证与健康检查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推动我镇城乡居民健康管理,有针对性地开展老年人养老待遇领取资格审查和健康体检服务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卫生部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卫妇社发[2009]70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7〕13号)以及县政府办《关于加强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人员管理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平政办函[2017]8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乡镇、村(居)委会为平台,通过实施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开展老年人养老待遇领取资格审查工作,以便及时掌握我镇老年人健康和生存状况,提高我镇老年人健康水平和防止养老金的流失,确保社保基金安全。
二、基本原则
实行养老待遇领取资格审查、健康体检和疾病筛查三者相结合。做到边审查、边体检、边筛查、边诊治,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有病早治、无病要防”的长寿健康理念,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健康水平。
三、工作目标和任务
全面了解我镇老年人群体健康及生存状况,分析评价老年人群体疾病的变化趋势及其影响因素,制定科学的干预策略与措施,进一步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四、组织领导
成立瓮江镇城乡居民养老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与健康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唐健明
副组长:江 虹、凌 晴
成 员:吴红毅、魏征途、潘 帆、黄勤俭
领导小组负责体检工作的协调、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及评价工作。
瓮江镇卫生院成立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为主的健康体检技术小组。
主 任:吴刚明
成 员:吴卫国、鲁 英、凌 葵、单先文
单好求、方君军、陈正茂、陈艳坤
陈勇军、姚翔波、单公平
五、认证方式、时间和地点
养老待遇领取资格审查对象为年满60周岁以上待遇领取人员。其中年满65周岁及以上养老待遇领取人员的领取资格审查采取以免费健康体检为平台集中审查和其他手段常年审查的方式进行。免费健康体检以集中下村体检和卫生院开设体检窗口检查为辅等形式进行,地点一般设在村(居)委会或卫生院,集中体检时间(每年4月开始)和地点以实时通知为准。
年满60-64周岁养老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采取与开展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活动时同时进行(时间设下午),对于行动不便、长居外地也可采取上门、异地、技术、公示等方式进行养老待遇领取资格审查。
六、责任分工
卫生院负责检查工作的管理、协调、指导,并对体检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评估等工作;包括前期资料准备、宣传、体检物资准备、体检人员安排、体检人员培训、体检的实施、体检的结果反馈、评价、根据体检结果采取干预措施等工作。体检结束后15天内负责向镇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站提供待遇领取资格审查花名册。
各村、卫生室要做好体检前的摸底及宣传工作,掌握辖区内60岁以上老年人基本情况,向辖区内65岁以上老年人发放《免费体检通知单》,做到宣传入户、宣传到人;做好体检准备,动员65岁以上老年人在安排的时间内到瓮江卫生院参加免费健康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卫生院根据安排另行通知该村卫生室工作人员),并维护好体检现场秩序。各村要安排一名体检活动负责人,具体负责本村老年人免费体检和养老待遇领取资格审查工作。
七、工作流程(见附件)
八、责任追究
加强城乡居民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特别是免费健康体检是党和政府对老百姓关心关爱的具体体现,各体检人员要高度重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使惠民政策深入人心。要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在认证、体检过程中走过场的行为,杜绝假冒、骗领、套取国家资金行为,一经发现、查实,将对相关人员进行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
2017年老年人养老待遇领取资格
认证体检方案
一、体检对象:社保站所提供的全镇辖区内养老保险名单内人员。由各办村干部及村干部负责将体检通知送达。体检时间由卫生院根绝方案安排与各村对接联系。
二、体检程序:
1、 60--64周岁人员:携带有效证件到卫生院体检处进行登记核实,领取体检表后进行身高、体重、腰围、视力测量,然后到健康一体机检测处进行系列检查,最后到主检处交体检表进行评定及健康指导。
2 、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携带有效证件到卫生院体检处进行登记核实,领取体检表后进行身高、体重、腰围、视力测量,然后到检验处采血进行肝肾功能、血常规、血脂等检测,再到健康一体机检测处进行系列检查,再到B超室进行腹部B超检查,然后进行中医体质辨识及生活自理能力评估检测,最后到主检处交体检表进行评定及健康指导。
3、各体检对象具体检测结果由卫生院在15个工作日内整理好统一由各村乡村医师将结果单送达到对象手中。对体检时发现有异常的,根据规范化管理要求由卫生院及时进行管理并建立档案存档,且各村乡村医师在2周内对对象及时进行随访登记。各村体检对象如有中风、残疾及行动不便者,由各村乡村医师进行上户体检认证、登记,各村委会签字证明并盖章,将表格交到卫生院体检组。
三、体检对象注意事项:
1、必须按体检通知上的具体时间到卫生院进行体检。
2、需空腹不能进食任何食物,以免影响体检各项检测数据及结果。
3、需带好本人的有效证件及联系电话号码。
4、带好本人近期在医院检测过的所有检查结果单及本人近期正在服用的所有药物。
5、对没有进站进行体检认证的对象,如有任何损失及其他后果,将由对象本人负责。需要进行体检认证补检者,体检费用将由对象本人承担。
瓮江镇人民政府
2017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