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江镇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湘政办发[2016]61号)、《岳阳市“平安摩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县政协《关于加强我县摩托车安全管理的协商意见》,结合我镇“三无”(无牌、无证、无保险)摩托数量大、交通违法普遍、涉摩伤亡事故高发的现状,镇党委、政府决定,从2017年开始在全镇范围内强力开展为期一年半的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构建和谐瓮江、平安瓮江的总体目标和责任要求,将各村、各部门单位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纳入全镇社会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和绩效考核内容。采取“政府统一领导、各村、各部门属地管理、交警牵头整治、部门联动配合”的方式,把整治“三无”摩托车作为加强全镇道路交通安全重点工作,通过集中整治,改善“三无”摩托车参与交通的状况,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全镇道路涉摩伤亡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瓮江经济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
(一)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恶性涉摩交通安全事故。涉摩交通死亡事故逐年下降20%以上,涉摩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减半。
(二)摩托车注册登记率、按期检验率、驾驶人持证率、交强险投保率逐年提升,2018年底达到80%。
(三)摩托车驾驶人安全出行意识明显提高。不戴安全头盔、超坐、非法载客营运、改装、报废摩托车上路违法行为明显下降。
三、整治重点
(一)无牌、无证、无保险摩托车;
(二)未按期检验、未续保摩托车;
(三)不戴安全头盔、超速驾乘摩托车、非法载客营运摩托车;
(四)非法改装、飙车扰民、闯红灯、酒后驾驶摩托车等。
四、工作机制和职责分工
成立瓮江镇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镇长唐健明任组长、政法书记向晓炜任副组长,镇综治办、交通办、安全办、督查室、财政所、交警五中队、派出所及各村明确一人为成员。
五、工作步骤及措施
(一)、摸底和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7月1日-9月30日)
1、各村在辖区主干道、集镇、农贸市场、加油站及村(居)民主要活动场所制作宣传专栏,宣传橱窗,张贴标语及通告。
2、召开动员部署会,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落实责任。
3、结合网格化管理,组织对各辖区内摩托车及驾驶人进行摸底造册,上门宣传,建立管理台账,并逐级上报汇总。
(二)集中整治行动阶段(2017年10月1日-2018年9月30日)
1、日常管理。实行办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党员组长包车辆驾驶人的包保责任制,跟踪掌握摩托车动态情况(包括新购、变卖、检验及保险到期等情况),督促办理有关手续。
2、上门服务。由公安交警部门和乡镇牵头,会同保险公司组织服务小分队进村(居)办理上牌、办证、检验、进保业务,村(居)组织配合,保险公司无条件承保并作相应的政策支持。对“三无”摩托车,优惠费用,简化手续;对已办理牌证但过期未检验、“脱保”的摩托车,免费检验,优惠续保。
3、集中整治。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除各职能部门依据职能加强执法检查外,由县整治办牵头,乡镇配合,每月组织四次以上的联合执法行动。
(三)总结验收巩固阶段(2018年10月1日-12月31日)
1、组织验收。依据考核细则开展考核并列入绩效、综治、安全生产考核计分。
2、建章建制。总结经验,建立摩托车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3、表彰奖励。对整治组织有力、效果显著、机制成型的村(居)及有关部门进行表彰;对成绩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和专项补贴。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摩托车专项整治,是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是全镇安全生产的重要内容。各村和部门单位要认真组织,确保落实责任、措施到位,效果到位。
(二)提供优质服务。整治期间,职能部门要上门提供优质便民服务、注重服务质量,又要对上牌、办证、进保等方面给最大限度政策倾斜。要严明纪律、文明执法。路面查扣要强化安全防护意识,加强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执勤民警和群众的安全。
(三)加强情况报送。各村(居)和部门单位每月30日前按时向镇综治办报送整治情况,由镇督查室再定期通报各单位专项整治开展情况。
瓮江镇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