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财政局
关于批复2023年县级部门预算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江高新区,县直各部门:
根据《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县 2023年县级部门预算已经县十八届人大第二次会议审查批 准。现将核定的2023年部门预算指标批复下达你们(详见附 表),请做好如下相关工作:
一、严格预算执行
各预算单位是预算执行主体,负责本部门的预算执行,并 对执行结果负责。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认真组 织好本单位的预算执行工作。
(一)强化预算执行约束。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复要求, 努力提升预算执行质量,不得随意减征、免征、缓征应征的预 算收入;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者拖欠应上缴国库的预算收 入。基本支出要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数执行,要合理编制用款 计划,不得擅自改变预算支出用途。项目支出要提前做好启动 准备工作,做好周密、详实的预算安排计划,项目完成后,应 按规定对本单位预算支出情况开展好绩效自评。
(二)树牢厉行节约意识。各单位应认真分析全年支出事 项,区分轻重缓急,做到有保有压,对非刚性、非必要的支出 要应减尽减,大力精简会议、差旅、培训等公务活动,认真落 实中央、省、市“长期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勤俭办一切事 业,坚决做到“无预算不开支、有计划不超支”,严肃财经纪 律,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三)全面用好存量资金。各单位应继续加强结转资金使 用和管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做好预算执行,避免资金闲置 和沉淀,特别是要加快上级转移支付结转资金的拨付,合理安 排各项支出,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推进预算信息公开
根据《预算法》规定,各单位应当在收到财政部门批复本 部门预算之日起20日内,将本单位预算及“三公”经费等信 息向社会公开,并妥善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三、及时批复下属单位
有下属单位的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积极做好下属单 位预算批复工作,在收到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后15日内将部 门预算分解下达到基层单位,不得随意调整,同时要将批复基 层单位预算的文件抄送财政局对口业务股室和预算股备核。
附表: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表
平江县财政局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