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00/2016-13925
  • 发布机构:平江县政府
  • 生成日期:2016-04-22 00:00:00.0
  • 公开日期:2016-04-2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平江县安定镇2016年预算报表编报说明

来源:安定镇 2016-04-2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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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定镇2016年预算编制说明

为认真贯彻落实《平江县乡镇财政预算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提升我镇财政预算管理水平,结合本镇实际,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特定如下办法:

一、 编制原则:《关于明确平江县2016年财政收支计划的通知》及《平江县乡镇财政预算管理实施细则》

二、成立机构

(1)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常务副镇长纪委书记、办公室主任、财政所长为成员的财经领导小组,负责财政预决算管理,重大财经政策制定和重点项目、重点工程、重大开支的审批;机关日常财务管理由镇长审批。

(2)成立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纪委委员、财政所长为成员的财务监督小组,负责整个镇村财政财务监督管理,努力做到阳光、透明。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办法和村级公共建设项目实施办法另外制定,由镇财务监督小组负责履行备案、审核、批复和跟踪管理反馈。

三、财政财务制度

1、严格支出管理。

镇机关、内设办(所)的财务收支统一由财政所归口管理,分户记账。各项支出由经手人签字,办线主任核实签字,主管初审签字,编制好交账单,经财务监督小组专人审核事由的真实性,送镇长审批后方可报账。每月25号至月底为集中审批日,原则上当月发生的支出次月5号前必须审批报账,无特殊情况不得跨月。

2、规范票据管理。

镇机关设票证管理员一名,固定资产管理员一名,资金会计一名,机关出纳一名(待条件成熟后试行大出纳),村账镇代理电算会计一名,村账镇代理资金审核会计二名,以上六个岗位由财政所归口管理。各办线由办主任报账。办(所)财务收支统一使用财政票据,计生办、林业站、畜牧站等使用主管局收据的单位需先到票账管理员处登记,加盖财政公章,方可使用;食堂票据仅用于由办公室负责接待的费用、会议用餐费用。各线办严禁使用自制票据和白条。机关财务不得使用娱乐场所票据、非定点采购商场购物大额票据。所有报账发票必须使用正式发票,不能使用手工发票和其他替代发票。票、款、人一致。

3、规范申报程序。

(1)机关所有办公用品含低值易耗品(包括接待用品)实行定点采购,由办公室建库存归口管理,各线办领用,办公室分线办记帐。

(2)固定资产采购先到财政所填申报单,办公室根据实际需要,送镇长审批后方可执行。一万元以上采购需经财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进入政府采购程序。

(3)就餐(包括食堂及在外):所有来客,本着热忱、廉政、节俭从简的原则,严格按照严控支出规定,一律在政府食堂就餐,谁接待谁报账、严禁签单。所有接待(包括线办会议用餐)凭办公室接待单报账,办公室专人管理,镇机关会议、接待必须先向办公室申报,费用财政统一列支,一月一报,各办线不得列支任何接待费用。接待标准严格按平办发[2015]7号文执行,所有接待不得提供野生动物,不得提供整包香烟,不得使用高档酒水,不得突破中晚餐来客客平50元的标准,接待费报销时,应填写包含接待对象基本信息、公务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的接待清单和发票原件。一个公务执行期内,原则上只招待一个工作餐,然后食堂自行就餐。

(4)宣传打印费用归口办公室管理,由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严控大型广告牌和横幅制作,各线办打印宣传费用根据需要向办公室申请。办公室主任审核事由并核价后开具打印通知单,由机关主管审核签批后由文印室凭单打印,各线办日常办公必须本办打印。

(5)机关公务用车需镇分管的纪委副书记开具派车单,进行核价登记后才允许使用。未开派车通知单的,一律视为私用,财政不予列支。用车标准往返县城一次60元/次,岳阳长沙500元/天,下村240元/天。公务用车仅限森林防火、防灾救灾、作风督查、镇集体活动。本县境内(含县城开会、因公办事及常规下村)一律不得报销租车费,结合车补将车费发放到人,长沙岳阳出差都可按此办法执行。具体标准按每人每月10天*30元计算(长田管区每月10天*40元),70%每月发放到人,30%由各办线调剂按季结算。车改到位后按新标准执行。工业新区干部每月人平加发200元车补,由新区办统一调剂使用。

(6)个人借款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原则上都不得借支公款,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借支公款且金额在本人月工资额内,须经镇长批准后方可借支,但必须在其本人下一个月工资中全部收回。

4、规范加班补助制度。加班补助事先向办公室报告,由各线办造表考核(附纪委作风办考核表),经主管审查,镇长审批送财政统一发放,每人每月不得超过4天(80元/天,节假日100元/天),不得平均发放,不得跨线跨管区领加班补助。

5、规范报账和现金使用制度。报账必须按财经制度进行,坚决做到无预算指标的不列支、未履行程序的不列支、发票不符合规定的不列支。所有开支金额在1000元以上(含1000元)按照要求一律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四、集体资产管理

1集体资产实行登记表和台账分开管理,办公室负责实物的领用和登记表的审核,财政所负责资产台账的登记,登记表和台账要载明资产名称、型号、规格、数量、金额、保管人,反映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情况。

2所有站所的房产证必须全部交财政所统一保管。

3公共场所使用的物品由工勤人员保管,不得随意外借,特殊情况外借,需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并指定专人负责追还。

4干部职工调离需做好资产交接手续。

5由镇纪委牵头,办公室和财政所派人参加,每年组织资产清查不少于一次,核对账、表、实,发生短少,由使用人或保管人按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