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县关于开展农村“四拆除”(拆除违建房、危险房、空心房、零散房)整治相关工作精神,全面推进我镇农村“四拆除”整治工作,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工作目标:以贯彻执行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以重点突出、全面推进为抓手,以建设秀美安定为目标,结合土地增减挂钩、生态复绿、规范村民建房、打非治违、项目建设、全域环境整治等工作,利用半年时间,对全镇农村“四拆除”进行全面整治。按照规范有序、干净整洁、因地制宜的要求,对闲置废弃、具有安全隐患的“空心房”整治到位;对具有保留价值,能彰显特色、传承文明、融入乡村旅游的“空心房”修缮维护到位;整治后的宅基地依照村庄规划采取复垦的方式开发利用到位,也可用于兴建公共设施建设或存量用于安排符合条件的村民建房;不断优化农村土地开发利用布局,修复农村居住环境,提升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彰显秀美生态,传承乡村文明,着力打造“产业发展、环境整洁、功能完备、生态宜居、特色宜游”的美丽家园。
时间目标:
1、调查摸底2月28日截止,调查摸底以管区牵头,联村干部统一下村摸底。
2、3月01日——3月10日,完成上户签字核定工作(做到有相片、有协议、有户主签字,一户一档案、一村一台账),完成第一轮公示;3月11日起施工机械进入现场启动整治;3月11日——3月31日进行集中整治;4月1日——4月15日重点难点突破;4月16日——4月30进行总结提高。2019年5月31日前重点区域完成100%,其他区域完成90%,在2019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农村违建房、危险房、零散房、空心房、偏杂屋整治任务。
二、整治原则
(一)依法依规,维护权益。把依法行政贯穿“四拆除”整治全过程,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遵循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坚持“一户一宅”、建新拆旧,“大集中”与“小集中”相结合,全面提升规范村民建房管理水平,实现“机构队伍、规范审批、按图建房”3个100%全覆盖。
(二)政府推动,群众参与。农村“四拆除”整治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坚持政府引导、群众参与,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积极引导农民投身“四拆除”整治工作。逐步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三、整治内容
(一)整治区域。重点区域全面整治:G106、S308、S202、平汝高速及高速连接线、杜甫公路等主干公路可视范围内区域,村组道路视线范围内区域,集镇周边、自在平江景区、秋湖康养基地、产业集中区、已列入增减挂钩项目的村,以上重点区域整治率2019年5月底必须达到100%,其它区域整治率2019年5月31日前完成90%,2019年6月底达到100%。
(二)整治对象。
实施“四拆除”:(1)拆除“违建房”。对在大坝、堤防、渠道等影响行洪安全的私塔乱建“违建房”,对交通要道、中心集镇等地乱搭乱建的棚亭、围墙等,依法依规坚决拆除非法建设的“大棚房”严格清理整治到位。(2)拆除“危险房”。对危及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破烂不堪已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危险房”以及废弃设施从快拆除,不留隐患。(3)拆除“空心房”。对长期无人居住或无人监管或无合法继承人的房屋以及企事业单位主废弃的办公场所、宿舍、生产性用房等,讲清政策、动员拆除。(4)拆除“零散房”。对零星分布、简易建设的农业生产管理用房以及分散居住且户主自愿拆除的“零散房”引导拆除,动员到集中建房点建房。分类整治“偏杂屋”,影响村庄规划实施的,拆除到位;影响村容村貌的,修缮到位;农户自愿改建的,统一风格、限定面积、改建到位。
(三)具体标准:
1、“四拆除”应拆尽拆,建筑垃圾清理率100%,腾退土地利用率100%,复垦、复建、复绿率90%以上;
2、“偏杂屋”屋面无破损,无其它乱搭乱建;
3、全面消除破旧裸露墙体,修缮到位,适当粉布;
4、农户主屋外墙粉饰美观,无破损;
5、农户室内房间,厨房和厕所干净整治,地面平整无破损,物品摆放规范;
6、每户最多保留1处与主屋风貌协调,面积50平米左右的“偏杂屋”;
7、清理拆除影响美观的牛栏、猪圈、鸡舍;
从2019年3月1曰至5月31日,对符合奖补政策的房屋按建筑面积60元/㎡(附屋30元/㎡,屋顶已坍塌墙体完好的30元/㎡,只剩楼脚以下部分的不予补贴)进行奖补,确保奖补到位。二是由镇统一组织整治,村具体负责实施,培训固定专业操作队伍、机械,村统一负责拆除,经费5元/㎡,施工人员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保险,联村干部、村干部必须到场维护秩序,确保施工安全保障到位。
统一标准实行“八不补”:对“一户多宅”的不补,未还垦复绿的不补,屋顶坍塌、残垣断壁的不补,企业闲置废旧厂房不补,原址重建或待建的不补,违建房的不补,已享受或将享受易地扶贫搬迁、危房改造、棚改旧改、移民、地质灾害避险等政策的不补,列入国家工程项目和招商开发项目征拆范围的不补。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9年2月底之前,举办一次全镇空心房整治学习宣传培训会,张贴宣传标语,出动宣传车,利用微信公众号、“村村响”广播等平台,宣讲“四拆除”整治以及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营造浓厚的氛围。
(二)全面排查阶段。2019年2月底之前逐村、逐组、逐户调查摸底,与各户签订好拆除协议,查清全镇空心房数量、类别位置,制订整治方案,以村公示。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3月1日至4月30日)全镇按管区设立四个分指挥部,集中进行整治,统一队伍,统一施工设备,强力推进整治工作。每周通报一次进度,每月进行一次集中讲评。
(四)复耕复绿阶段。按照实施方案能复耕的主动与增减挂钩对接,2019年5月31日保证验收确认到位。能用于兴建公共设施或重新安排村民建房的,其宅基地使用权由原集体收回另行安排符合条件的单位或村民建房。
五、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安定镇农村“空心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政委,镇长任组长,李康强任常务副组长,仇劲松、彭建国、张继春、钟伟琳、李罗兵、李儒文、李根、刘小舟同志任副组长,财政所、城建办、国土所、房产所、扶贫办、农业办、林业站、国土执法二中队、供电所、通讯、自来水厂、派出所、司法所等为成员单位。下设“空心房”整治办公室,王玮任办公室主任。成立四个分指挥部,每个指挥部分派一名业务指导员,工作人员从成员单位抽调,专门负责全镇农村“四拆除”整治的日常工作与相关事务。各村要成立由支部书记任组长的相应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强力推动农村“空心房”整治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二)明确工作职责。农村“四拆除”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牵头组织、综合协调,督查调度等工作。各村(居)委会是农村“四拆除”整治工作的实施主体,村书记、主任是第一责任人。空心房办公室负责方案制定、政策落实,业务指导等具体工作。整治办负责督促各村按照生产、生活分区规划,居住、娱乐功能齐全,住房与生态和谐统一的要求,科学编制“四拆除”整治规划,做好“空心房”修缮维护技术指导及工程验收工作。财政所负责“空心房”整治工作奖补资金的审核和拨付工作,在2019年12月31日前拨付到位。房产所、扶贫办、农业办、林业站、国土执法二中队、供电所、通讯、自来水厂、派出所、司法所按职能做好保障工作。
(三)实行阳光操作。此次整治工作实行三公开:一是以村为单位公示摸底情况,包括产权人信息、地点、面积。二是公示整治方案,包括整治时间、奖补方案、法律责任等。三是公示整治结果,整治后用途。
(四)严格考核问责。镇政府建立科学有效的督查考核机制,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全年综合绩效考核范围。坚持“一星期一排队、一通报”,镇督查室负责专项督查,镇整治办严格按照督查情况考核到位、奖惩兑现,对工作推行不力的行政村,未按要求完成任务,因工作失误造成安全事故、负面信访舆情、群体性上访等不良影响的,取消单位和个人年度评先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