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办发〔2017〕31号
中共安定镇委员会办公室
安定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安定镇重点项目建设施工环境
保障暨依法整治“三违三强”专项行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直相关部门:
经研究,现将《安定镇重点项目建设施工环境保障暨依法整治“三违三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年4月1日
安定镇重点项目建设施工环境保障暨依法
整治“三违三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市委关于深入开展“三项行动”(依法整治“三违三强”、非法集资、医闹专项行动)的要求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项目建设攻坚年行动”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我镇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为2017年我镇重点项目建设施工环境保驾护航。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组织开展依法整治“三违三强”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安定镇依法整治“三违三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毛高贤任组长,镇长林石柏任第一副组长、常务副镇长、政法书记张继春任常务副组长,仇劲松、李康强、钟伟琳、李罗兵、李儒文、陈娜同志任副组长,刘小舟、徐子牛、江怡成、袁普芳、邓总斌、张辉红、吴好平、刘颖姿、袁滔同志为成员。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治办,由苏高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艾龙舟、方华同志为办公室成员。
二、工作任务
依法整治河道采砂、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等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整治在项目建设中强揽工程、强买强卖、强行阻工等违法犯罪行为,更好地服务和保障项目建设与经济发展。
河道采砂方面:重点查处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砂经营活动涉嫌违法犯罪行为,河道砂卵石开采、经营中的违法犯罪行为,涉砂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
工程招投标方面:重点查处中介机构、建筑企业等围标串标,建设单位和招投标机构等虚假招标(明招暗定),国家公职人员非法干涉招投标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
工程监理方面:重点查处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违法犯罪行为。
强揽工程方面:重点查处在项目建设中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等,涉嫌强迫承揽、分包工程的违法犯罪行为。
强买强卖方面:重点查处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涉嫌强迫交易的违法犯罪行为。
强行阻工方面:重点查处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致使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无法进行,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工作目标
要通过专项行动,实现四个目标:
(一)惩治违法犯罪。镇政法系统各单位都要依法严查一批典型案件,依法严惩一批违法犯罪人员,依法解决一批突出问题,通过强力打击整治,使违法犯罪分子得到应有惩处,引导人民群众依法依规参与各种市场经济活动和社会事务。
(二)完善管理制度。结合查办案件,查找制度漏洞和提出司法建议,督促有关单位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防范“三违三强”问题。
(三)推动项目提速提质。保障2017年全镇重点项目建设顺利推进、经济发展环境持续优化。
(四)赢得社会好评。通过依法整治专项行动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良好,努力赢得社会各界公认和好评。
四、工作方法及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3月28日-4月19日)
1.成立领导机构。镇纪委、法庭、派出所、司法所、财政所、工业新区、水管站、城建办、交通办、重点办等相关职能部门和各村(社区)要成立依法整治“三违三强”专项行动专门班子,制订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
2.全面宣传发动。综治办牵头,联合党政办、宣教办等单位,对依法整治“三违三强”专项行动进行宣传造势。司法所牵头,在全镇组织开展整治“三违三强”方面的普法宣传。各村(社区)要以多种形式对整治“三违三强”的行动、典型案例、相关法律法规等进行大力宣传。宣传工作要求深入到村组、社区、人群密集场所、建筑工地,在全镇营造整治“三违三强”的浓厚氛围。
(二)调查摸底阶段(2017年3月28日-4月25日)
1.广泛细致摸底排查。各村(社区)集中对辖区内河道采砂、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等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和在项目建设中强揽工程、强买强卖、强行阻工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全方位摸排,发现并确定一批重点案件和线索。在4月26日前将本辖区摸排情况报“三违三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摸排不力以及未及时上报线索的单位,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约谈相关单位一把手。
2.积极鼓励线索举报。安定镇政府、安定派出所以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接受群众来信来访等方式,广泛发动人民群众参与整治“三违三强”专项行动,鼓励群众提供线索,对群众提供的有价值线索予以奖励。
(三)集中打击阶段(2017年4月26日-2017年10月31日)
1.派出所牵头挖掘“三违三强”线索、固定证据,对构成立案条件的违法犯罪行为,组织人员成立专案组,从重从快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做到依法严查一批典型案件、严惩一批违法犯罪人员、解决一批突出问题。
2.镇纪委、派出所、法庭要加强协作配合,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镇纪委、法庭提前介入,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快侦快破、快捕快诉、快审快判,形成打击合力。
3.镇纪委牵头对为“三违三强”充当“保护伞”及说情打招呼的国家公职人员、党员,依规依纪严肃查处。专项整治过程涉及公职人员职务犯罪的,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4.各村(社区)和镇直相关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综治维稳责任,在打击整治过程中,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严防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四)整章建制阶段(2017年11月1日-11月30日)
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不断总结专项行动中取得的经验做法,分析典型案例,查找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三违三强”特点、规律,制定应对措施,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依法整治“三违三强”违法犯罪行为的长效工作机制,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公安机关担当主体、政法部门相互协作、各村(社区)齐抓共管、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信息报送、情况通报、重大案件报告、考核奖惩、综合治理等各项工作制度。派出所牵头建立“重点人员信息库”,实时对人员和场所进行动态管控。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三违三强”是目前严重影响全镇经济发展环境和严重阻扰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的难题,依法整治“三违三强”是增强政治意识、服务大局的需要,是问题导向、对症下药的需要,是强化责任担当、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需要,必须下定决心,高位推动,严查真抓。
(二)加强组织领导。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将专项行动纳入政法工作和优化经济环境重点举措进行安排部署。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工作责任,积极提供线索和政策、法律、业务支持,配合侦查调查,形成集中整治合力。
(三)突出查办案件。政法机关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敢于亮剑发威,集中力量攻坚,准确适用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从办案担当看品格、凭办案业绩论英雄,以查办案件的实效取信于民。
(四)广泛宣传教育。通过新闻媒体、村村响等,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广泛发动群众提供线索、举报违法犯罪。注重以案释法,通过解剖和报道典型案例,对干部和群众进行警示教育。
(五)认真督导检查。将依法整治“三违三强”专项工作纳入综治工作年度考核,及时开展调度讲评,及时督导、协调案件查办,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