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及经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平江县政府门户网www.pingjiang.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定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平江县安定镇,邮编:414501,电话:0730-6351101)。
一、概述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为加强对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程昂同志为组长、具体工作人员3名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确定办公室是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定了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负责做好政府网站建设维护、信息发布、网上依申请公开等相关工作,镇纪委协同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行政检查。
(二)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已制定了以下相关工作机制: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二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各个环节的流程、时限等具体要求。三是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对公开和不公开的政府信息界定作出规定,确定审查程序、责任、追究办法等。四是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季报制度和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季报和年报作出具体的要求。同时,起草制定了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及新闻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责任追究、培训等办法。
(三)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落实到位。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坚持定期对各村集中公开和分别公开信息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效果、群众满意度、群众意见和投诉处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让各村及时了解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采取措施改进工作。我镇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指导,坚决纠正违反《条例》行为,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全面、真实,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及年度目标的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1、主动公开信息数。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镇政府在2017年度共计主动公开的信息有314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情况。我镇2017年公开目录(含指南、目录、补充公开)公开信息314条,其中:机构信息10条、政策文件12条、规划计划8条、人事信息15条、财政信息7条、其他信息262条。
3、重点公开内容。我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职责和法定程序重点公开了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政务活动情况、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情况、政府机构和人事管理情况、本地新闻、工作动态、法规公文、计划总结、其他信息。按要求公开了安定镇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
1、政府网站。政府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通过平江县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系统”,可以查阅全镇的公开指南和目录以及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同时还可以浏览政府公示公告。
2、便民服务中心。在便民服务中心的办事窗口和电子公告栏、触摸屏查询系统上,全面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和社会服务事项信息,包括行政审批事项的设定依据、办事程序、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投诉联系等方面的信息,提供了全镇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状态、结果实时查询。
3、镇村公示栏。设置标准化村务公开栏,对36个村(居)村务公开栏进行集中公开和分别公开。集中公开主要是指镇统一印发资料,如:上级部门文件、就业信息、村级财务、粮食补贴等,分别公开主要是指各村财务、事务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情况。我镇2017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二)申请处理情况。我镇2017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0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镇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发生。
五、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及经费情况
(一)机构人员情况。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数量为1个,具体工作人员为3人,其中专职人员1名,兼职人员2名。
(二)经费情况。全镇去年信息公开工作经费总数为6000元。其中购买设施设备为2000元、资料印刷为3000元、业务培训为1000元,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为0。
六、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政府工作部门、乡(镇)政府产生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为不完全统计数目。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
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
统 计 指 标 |
单 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354 |
其中: 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5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16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8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5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8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6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3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决的情况 |
次 |
9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2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2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5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5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5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5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5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5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0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 (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