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00/2014-13897
  • 发布机构:平江县政府
  • 生成日期:2014-05-22 00:00:00.0
  • 公开日期:2014-05-2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上塔市镇救灾救济工作程序

来源:上塔市镇 2014-05-2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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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灾

灾害发生后,应逐级上报并核查。特大灾害4小时内要上报;大

中型灾害12小时内要上报;一般灾害24小时内要上报。报告内

容为:受灾时间、范围、面积、受灾人口、经济损失、救灾措

施。

救济

1.个人申请。(申请理由及证明)

2.村委会意见

3.民政办造册登记并酌情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