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森林防灭火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有效遏制森林火灾发生,充分发挥林长制抓手作用,压实林长制组织体系和森林防灭火成员单位等主体责任,确保我县林区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9月5日,县委书记、县长共同签发平江县2024年第1号林长令《关于全面做好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的指令》。全县各级林长和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决策部署,以“林长制”促“林长治”,全力抓好森林资源保护,绘就生态文明建设新画卷,为挺进全省县域经济十强提供绿色支撑。
△天岳幕阜山 天岳关 胡望龙/摄
林长令要求
压实防火责任。推深做实林长制,压实各级林长、部门单位和护林员、监管员、执法员森林防火责任。县、乡、村三级林长带头巡林护林,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到网格、到山头地块。乡镇林长办要加强对护林员管理调度,督促护林员按照省市工作要求,加长巡护时间和巡护里程,严格落实火情热点快速核查处置“131”机制,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古树名木等)加密巡山护林频次和密度,严格控制火源进山,发现险情及时报告,对违反相关规定危害森林防火安全的行为依法进行惩处。
完善预警预案。各乡镇(街道)、园艺中心、国有林场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救结合、高效扑救、安全第一的方针,结合乡镇实际,及时修订完善森林防火应急预案;林业部门要督促各类自然保护地、森林防火经营单位修订完善森林防火预案。要加大物资储备、加强森林消防扑火专业和半专业队伍建设,开展应急队伍演练培训,打造平战结合、反应迅速的扑救力量体系。
强化宣传宣讲。各乡镇(街道)、园艺中心、国有林场要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在重要地段、重点区域设置警醒标语,各地要结合实际,运用广播、宣传车、微信、开展专题活动等各种渠道进行广泛宣传教育,要积极发动党员干部走村入户进行宣传,构建全方位、全覆盖、立体式宣传格局,确保森林防灭火政策法规、知识技能、警示教训等家喻户晓、入脑入心,推动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做好排查督查。各乡镇(街道)、园艺中心、国有林场要按照“全领域、全流程、全覆盖和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的要求,组织对林区、林缘的重要设施、重点部位、重点区域、重点工程开 展全方位、拉网式的森林火险隐患排查,加大林下可燃物清理力度,坚持“查、改”结合,建立整改台帐,对存在重大森林火险安全隐患的单位要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落实,对拒不执行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森林防火条例》进行处罚。切实加强秋冬季森林防火督查,对工作不落实、履职不到位的责任主体进行通报,加大问责力度。
加强管控管理。各相关单位要强化野外火源管控,未经批准,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因开展病虫害防治、造林抚育、工程建设等工作确需野外用火的,必须严格按程序申报审批,再行实施。对老人、痴呆、未成年等缺乏自主能力的人群要重点监管,建立工作台账,全面落实家庭监护责任、镇村监管责任,落实管控措施,防止特殊人群失火烧山。应急、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对发生的火灾要严查起火原因,加大违法违规用火行为查处力度,形成强大震慑。
严格值班值守。从即日起平江县进入秋冬森林防火特护期,要求护林员全勤在岗。各乡镇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掌握本地区森林火险和火情动态,保持信息畅通,坚持有火必报,不得迟报、漏报、故意瞒报。切实做好应对突发性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目标,严防小火酿成大灾,杜绝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县森防指、县应急局、县林业局要密切联系、主动对接,火情报告要及时上报。
举报严打并重。特护期内,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并制止野外违规用火,各单位要继续实施举报奖励制度,对受理、经核查属实且符合奖励条件的实名首报者进行奖励,所有违规野外用火的肇事者,一律由公安机关依法严肃查处。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作业,未引起森林火灾的,按照《湖南省森林防火若干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依法追究赔偿责任。(邓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