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上我心爱的小摩托,它永远不会堵车。你知道吗?你心爱的“小摩托”也许永远不会堵车,但是它可能真实存在安全隐患。
5月23日晚,县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市监局等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安全隐患集中夜查行动。
行动中,联合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碧桂园、山水豪庭等小区,重点检查治理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违规停放,违规违规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或安全出口等行为。
下一步,县消防救援大队将联合其他三部门在城区每周至少开展一次集中夜查,乡镇一级将以乡镇为单位开展集中夜查,并积极开展宣传培训,不断提升居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提升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火灾防范水平,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据悉,此次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安全隐患集中夜查行动是落实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统一部署要求的一项全省统一行动。行动已于5月23日正式启动,将持续至6月中旬,将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高层民用建筑和城镇居民住宅区内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不符合国家消防救援局印发《建筑架空层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要求(试行)》(消防函【2024】41号)要求,仍作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停放充电场所使用的架空层。
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停放充电违规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违规“进楼入户”“飞线充电”行为。
经营性自建房、“多合一”、沿街门店、夜间经营单位等场所存在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擅自改装原厂电气配件、拆改限速、外设蓄电池托架、改造蓄电池槽盒更换大容量蓄电池等违法违规行为。
提示:请各社会单位、住宅物业服务企业及广大群众要认真自查自改违法违规行为,主动消除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积极配合夜查行动。对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行为屡劝不改、屡改屡犯的有关个人和非法改装等问题,有关部门将依法从严查处。
安全使用电动自行车这些要点请一定要牢记!
1.严禁购买不合格电动车及配件。不合格、非标或超标的电动车、电池、电线、充电器,会增加火灾风险。
2.严禁擅自改装。擅自改装电池、加装音响、照明等,容易造成线路超负荷引发火灾。
3.严禁不按规定停放。严禁在未落实防火分隔、监护等防范措施的住房、地下车库和地下室、半地下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
4.严禁在非规定区域充电。严禁在人员密集场所和住宅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架空层、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充电,不能将电池带回家充电。
5.严禁“飞线充电”。严禁采用私拉电线、乱装插座等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方式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6.严禁在易燃品附近充电。电动车充电要远离易燃可燃材料搭建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易燃易爆物品。
7.严禁长时间充电。车辆应避免充电时间过长,整夜充电且无人看管,一旦电池、电线等出现问题,极易引发火灾。
如何预防电动自行车火灾,这些安全措施请对照自查!(甘芳芳)